招标
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水利部“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3320065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水利部“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2023-0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水利部“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
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津南辖区内139座桥梁进行测绘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水利部“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水利部“清四乱”遥感图斑复核)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
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 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
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加
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2)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
620)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
七、其他
对津南辖区内139座桥梁进行测绘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地 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59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28599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5332006571
电子邮件: hyzb0921@163.com
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