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乡村振兴引调水工程(二标段)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11:13:3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荣县乡村振兴引调水工程(二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2022]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乡村振兴水体综合开发;乡镇自来水引调水补给、农业灌溉
2.4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0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6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4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带二维码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3、拟任全部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包含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2条中15类所有分类业绩之一即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招标代理从业章(提供带二维码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业主、项目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代理费用、中标金额、估算投资总额),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正确的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0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查询截图。(6)、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资料、假业绩,一经发现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35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28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28日12时00分至 2023年08月31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813-6205502
传 真:
2023年08月28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