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nb200003-01zg
预算金额46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振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晨骁18061798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NB200003-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NO.2019G70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南管委备[2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尚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75.5%,私有资金24.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区红花街道华园路两侧。
2.1.2建设规模:特大型工程。本次发包的工程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154070.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63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438.12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及社区配套。项目总投资(含土地)460000万元。本项目最高层为18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65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88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821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负责本项目从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设计:设计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桩基设计、人防工程设计、临水临电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精装修设计(户内、公关部位、售楼处、样板间)、软装设计(售楼处、样板间、园林小品)、景观园林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栏杆深化设计、燃气配套设计、采暖配套设计、三网合一设计、地源井设计、空调设计、结构优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交通影响评价、智慧家居与社区设计、绿色能源设计与咨询、特色街巷策划与设计组织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须做好配合水、电、气及三网设计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施工:包括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桩基工程(包括试桩)、土石方工程(不包含渣土外运)、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幕墙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变配电工程、楼宇亮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标识标牌、道路划线、供电接入工程、地源井系统施工、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门窗工程、进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有线电视、装饰灯具、地暖、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包括施工、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性能检测等检测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3.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领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321)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6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6.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7、施工单位2017及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提供2017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17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5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16根据建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6. 评标方法
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满分100分。
6.1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各专业设计说明。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2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5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7分)
(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1、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造价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七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23日16时44分到 2020年3月30日16时44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定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体系认证(权重30%)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排序分得5分,有其中两个排序分得4分,有其中一个排序分得3分,没有排序分得0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团队能力(权重4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6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无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3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
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尚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33-1号
联系人:蒋振林
电话:025-696578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
联系人:何晨骁
电话:18061798388,025-8327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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