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中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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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明街道2023年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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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对比三家专业机构进行征集筛选,分别是:深圳市优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深圳市阜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铭凯源社会服务评估与发展研究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三家机构情况综合评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及机构专业水平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此项目承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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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罗湖区铭凯源社会服务评估与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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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 989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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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按时按量完成所有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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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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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2773112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9月22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