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更正公告2[2023]
2023年04月23日 20: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财政厅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3日 20: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安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8150170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财政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81501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要素大市场A区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831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0558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以电子签章,联合体其余成员可否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答:联合体其余成员可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2.招标文件第57-58页,联合协议落款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我司与组成联合体均为省级单位,均非独立法人,请问此处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双方省级公司负责人? 答:上述情形,双方省级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分支机构覆盖情况”如何理解。 答:联合体投标的,如联合体中承担管理职责的机构为安徽分公司,其总公司在安徽省内省辖市和直管县行政区内分支机构视同其分支机构;银行机构的分支机构覆盖情况不纳入本项评分。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68150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