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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2023年,我县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之一。为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年在新田县区域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型
全县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秸秆收储运主体(包括新成立或扩产的秸秆收储运合作社、公司或专业大户)、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企业、有机肥生产企业或肥料化利用企业、秸杆粉碎翻埋、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专业大户等。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一是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二是对秸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
(二)条件。
1、依法在新田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2、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3、公司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
(一)支持环节。一是主要对经营主体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二是对秸杆肥料化、基料化利用主体进行补助;三是对饲料化利用主体秸杆青贮、黄贮进行补助。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按新增投资不超过50%标准进行奖补。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1),根据评分细则(附件2)附证明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3)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咨询电话:0746-471598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7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加工现场进行考评。分项目类型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
附件:
1、新田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新田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3、装订目录
新田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装订目录
一、遴选类型
全县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秸秆收储运主体(包括新成立或扩产的秸秆收储运合作社、公司或专业大户)、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企业、有机肥生产企业或肥料化利用企业、秸杆粉碎翻埋、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专业大户等。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一是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二是对秸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
(二)条件。
1、依法在新田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2、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3、公司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
(一)支持环节。一是主要对经营主体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二是对秸杆肥料化、基料化利用主体进行补助;三是对饲料化利用主体秸杆青贮、黄贮进行补助。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按新增投资不超过50%标准进行奖补。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1),根据评分细则(附件2)附证明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3)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咨询电话:0746-471598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7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加工现场进行考评。分项目类型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
附件:
1、新田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新田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3、装订目录
新田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装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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