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轻集料混凝土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轻集料混凝土分包招标公告
编号
SI20240428001
内容
轻集料混凝土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101号科研实验楼(101科研实验楼)
2.工程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3.建设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表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施工需求: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规格及要求,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另行商定。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在现场制作出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LC7.5的轻集料混凝土,并提供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厂家营业执照、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所有材料都应按国内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施工范围和要求
1、轻集料混凝土施工用散装水泥存储罐、存储罐配重的使用费、基础费用、进出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再另行支付。
2、轻集料混凝土施工用搅拌设备、输送设备和管道、机械的使用费、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应在现场制作出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为LC7.5的轻集料混凝土,输送至施工工作面进行浇筑,按照标高找平。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对不浇筑区域支设模板,施工完毕后拆除。同时按北京市试验送检要求制作试块。
4、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确保对建筑内已有装修及设施进行防护,如出现因安装造成已有装修及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
5、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建筑内墙、顶、地面的卫生,产生的垃圾和污染需及时清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相应的费用。
6、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风险。
7、投标人应提前到现场进行勘验,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
3、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24个月。中标人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以四方验收时间为准)。如为乙方问题,常规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较大问题应在2天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在预定期限内解决问题。若问题未能按时解决,采购人另行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可能发生的管理费用及造成损失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施工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规定。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清单数量为预估工程量,最终以施工图纸计算量为结算依据,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固定单价(含税9%),价格不随市场价格涨幅调整。
2、报价包含内容
- 本专业分包采用包工、包料、包辅材、包周转材料、包机械的形式。
- 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所有工具和手使工具、周转材料、施工机械的使用费、安拆费、进出场费、运输费、装卸费,辅材,保险费,配合费,安全文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规费,税金;
- 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为P.S.B 32.5矿渣硅酸盐水泥、发泡剂、珍珠岩;
- 投标人已考虑了雨季施工、物价波动、停电、停水、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和维护产生一切费用,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及其所增加的费用;
- 因其场地安排需要,二次倒运而发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除外);
- 其他一切虽然在图纸、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中没有提及但按常规应实施的做法;
第五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本工程计量不以现场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按照施工图纸计算量进行结算。对乙方超出本合同、有效的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不予计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70%,第一次付款完毕后的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发票提供至100%),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量保证期满后90天后支付,质保期从工程四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4、北京市内、怀柔区外企业,必须在怀柔区预缴2%税金,选择项目地址为怀柔区北房镇。
第七条:投标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第九条:其它
- 投标方在招标方支付工程款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施工,影响施工进度。如给招标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 进现场后,招标方人员及监理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和复试(如有),如复试不合格乙方应免费更换,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方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3)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起诉。
附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强度等级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轻集料混凝土 | LC7.5 | 平米 | 800 |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数量存在差异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工期要求
依据甲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要求
合格
管理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
- 47、轻集料混凝土招标公告.docx(29KB)
公告日期
2024-04-28
截止日期
2024-05-02
询价类型
专业分包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付款方式
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70%,第一次付款完毕后的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发票提供至100%),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量保证期满后90天后支付,质保期从工程四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备注
状态
已发布
专业分包询价明细
专业分包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入场日期 | 技术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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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集料混凝土 | ㎡ | 800.00 | 2024-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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