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0306240204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宏伟0335-6131160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娟0335-630110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V2020
公告代码: 04130323202501150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 王宏伟 联系方式: 0335-63011011 代理机构: 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抚宁县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5-01-15
采购项目编号: Z1303062402042301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35-6131160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63011011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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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detail#B#_@_@A#_@_@91510184MA68F1NU18#_@_@四川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_@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30号前楼-7#_@_@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_@_@null#_@_@#_@_@#_@_@null#_@_@913500#_@_@null#_@_@#_@_@null#_@_@null#_@_@null#_@_@5个月#_@_@本工程包含钢制折叠防火卷帘门、甲级钢制防火门、钢制折叠提升防火卷帘、钢制防火隔热门、消防联动电动闭门器、维修防火门监控器、发电机组、电力电缆、拆除院内荷兰砖路面及新做混凝土道路、新建一座消防配电间等。#_@_@川2512019202010859#_@_@芶燕冬#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0#_@_@80.5#_@_@#filename#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7b4851e6-2e1f-4e53-8e18-f8d20f11a3e5@_@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_#pdf#_#8d27bf96-69ab-471e-9572-36055f9791ca@_@招标文件正文#_#pdf#_#d2ebd83d-654c-4216-a638-09740906e797@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红月、田秀英、朱永田(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9100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一、项目编号:
Z1303062402042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红月、田秀英、朱永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91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朱永田 0335-6131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 : 苏娟 0335-63011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宏伟
电话: 0335-63011011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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