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4年)-I标段(定山村)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9895.9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330225-04-01-667056
预算金额9895.92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工186682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悠悠135665778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 工程(2024年)-I标段(定山村)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6-330225-04-01-66705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895.92 万元,工程概算 8753.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66.87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接户管道共11431米,改造污水管道共4054米、雨水管道共185米、给水管道共1951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共895座,提升泵站1座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定山村。
2.2招标范围:项目代2406-330225-04-01-667056信息表范围内的整村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雨水、给水、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86682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28号3楼
联 系 人:胡悠悠
电 话:13566577898
邮 箱:819572323@qq.com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 工程(2024年)-I标段(定山村)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6-330225-04-01-66705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895.92 万元,工程概算 8753.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66.87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接户管道共11431米,改造污水管道共4054米、雨水管道共185米、给水管道共1951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共895座,提升泵站1座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定山村。
2.2招标范围:项目代2406-330225-04-01-667056信息表范围内的整村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雨水、给水、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86682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28号3楼
联 系 人:胡悠悠
电 话:13566577898
邮 箱:819572323@qq.com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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