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14162
预算金额7.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霄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55.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01.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5-09 至 2022-05-10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000-14162

项目名称: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饲料检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16,16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62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开展禽蛋禽肉专项检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712,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开展生鲜乳检测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77,22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方法验证

供应商名称: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556,4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饲料检测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包组名称:开展饲料检测 一、检测数量与内容 1、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50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查样品400批次,饲料经营门店抽查样品100批次)。 2、风险预警监测:50批次。 监测项目包括粗蛋白、水分、灰分、钙、总磷、阿莫西林、沙门氏菌。

服务要求:1、检测方法 根据检测项目选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2、判定依据 (一)卫生指标。饲料和饲料原料按照《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判定;饲料添加剂按照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判定;宠物饲料按《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判定。 (二)质量指标。按照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有效合同、饲料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示指标进行判定。如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与明示指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不一致,以其中较严格指标进行判定。 (三)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关于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判定。 3、判定原则 (一)单项指标判定 1.饲料产品的判定。各类质量指标及其卫生指标依据《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18823-2010)执行。 2.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判定。不考虑方法误差。 3.兽药的判定。超出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规定的,判定为不合格。 4.非法添加物的判定。确认检测方法有定量限的以定量限为判定限,超过定量限即判定为不合格;没有定量限的,以检测限或检出限为判定限,超过检测限即判定为不合格。三聚氰胺的判定按照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判定。 5.牛羊源性成分判定。牛源性成分、羊源性成分有一项为阳性(高于0.25%的检出限),则判定为不合格。使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时,设置0.25%的阳性对照样,以实测Ct值进行阳性或阴性判定。 (二)产品综合判定。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水分仅作计算使用,不纳入综合判定。 (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中分析保证值之外的指标判定不考虑产品的保质期。 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服务时间:中标供应商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服务标准: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检测任务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 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一、工作内容:中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开展有关抽样活动,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二、任务一: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一)检测数量 开展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860批,中标供应商负责抽样和检测工作。 任务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一)监测项目 1、监测细菌及数量 监测动物泄殖腔拭子样品300批次。包括指示菌大肠杆菌和肠球菌。

服务要求:一、兽药残留监控 抽样要求 1、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应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由中监所另发)。 2、畜产品样品原应从动物屠宰环节抽取。 3、按照四个季度均匀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检测的总体要求 1、检测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见表2-2)和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见表2-2)执行。中标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检测方法的,应事先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 2、以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如已有确证方法,应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结果作为上报数据。 3、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应在发现阳性样品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及样品所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采样检测 1、要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采样和检测技术要点》开展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对判定为特殊耐药表型菌株的监测结果,需复核后再上报。 2、样品应从养殖场或屠宰场采集。按要求认真做好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对同一养殖场用药情况不同的动物群,应分开填写采样表。 3、细菌的分离和鉴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动物源细菌分离和鉴定方法》或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执行。应使用经过质量评价后的药敏试验板进行检测。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 002包:中标供应商分别于每季度末7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25日前)将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报至招标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任务应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分析研判等情况报至招标人。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 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002包:中标供应商分别于每季度末7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25日前)将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报至招标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任务应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分析研判等情况报至招标人。 整体项目严格按照履约期限完成。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003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一、抽检数量:全省共检测样品800批次,1)畜产品中9种β-受体激动剂的监测:对200批次猪肝、200批次猪肉、100批次牛肉、100批次羊肉样品中分别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检测;抽样任务分上、下半年完成,每半年完成抽样任务的50%。2)畜产品及牛尿、羊尿中β-受体激动剂的监测: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抽样的品种、数量、来源,对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牛尿、羊尿样品随机抽取200批次。其中,猪肝、猪肉、牛肉和羊肉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检测;牛尿和羊尿开展11种β-受体激动剂检测。二、监督抽检项目:对200批次猪肝、200批次猪肉、100批次牛肉、100批次羊肉样品中分别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抽样的品种、数量、来源,对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牛尿、羊尿样品随机抽取200批次。其中,猪肝、猪肉、牛肉和羊肉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牛尿和羊尿开展11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齐帕特罗)检测。三、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猪肝、猪肉、牛肉、羊肉样品依据“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检测方法进行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0.5μg/kg)进行判定。牛尿、羊尿样品依据“农业部1063号公告-3-2008”检测方法进行11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齐帕特罗)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0.2μg/kg)进行判定。四、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003包: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检测任务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我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开展禽蛋禽肉专项检测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开展生鲜乳检测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005开展生鲜乳检测:一、抽检数量:全省共监测生鲜乳样品100批次;1) 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沈阳24批次、大连6批次、鞍山2批次、本溪3批次、丹东6批次、锦州16批次、阜新12批次、辽阳2批次、铁岭4批次、朝阳3批次、盘锦2批次和葫芦岛2批次。总计82批次。抽样任务分上、下半年完成,每半年完成抽样任务的50%。2) 奶畜散养户沈阳2批次、大连2批次、鞍山1批次、本溪1批次、丹东1批次、锦州2批次、阜新2批次、辽阳1批次、铁岭1批次、朝阳2批次、盘锦1批次、葫芦岛1批次和沈抚新区1批次。总计18批次。抽样任务分上、下半年完成,每半年完成抽样任务的50%。二、监测项目: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素M1、铅、铬、汞和砷;奶畜养殖散户样品检测项目为黄曲霉素M1、β-内酰胺酶、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铅、铬、汞和砷。三、抽样要求:每批次样品采集3份平行样。其中1份留给受检单位,并告知贮存条件,1份用于检测,1份用于异议复检和抽查。四、检测方法、判定及相关要求: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样品不得采用被抽查单位留样和送样。五、结果上报:经确证方法检测出的超标结果,检测承担单位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被抽样单位,并报送至招标人。六、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2022年6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和全年监测任务。并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10月2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005包:在2022年6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和全年监测任务。并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10月2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005包: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检测任务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在2022年6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和全年监测任务。并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10月2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相应内容验收。 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方法验证

服务类

名称:C210399其他畜牧业服务

服务范围: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开展全省饲料添加剂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检测方法验证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企业申报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年主成分方法验证工作。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完全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殿文、王明焰、王书谦、张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开展饲料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2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13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3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开展禽蛋禽肉专项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68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开展生鲜乳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59.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方法验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服务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34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024-2344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024-23388575-806/2338849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李锋           

电 话:024-23388575-806/23388491

十、附件

采购文件:02-招标文件-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更正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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