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4.6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wjh-cs-039
预算金额64.64万元
招标联系人-189099890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7799550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JH-CS-039 
    项目名称: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46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3200 
   单位:栋 
   简要规格描述:对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良种场、园艺场、林场、工业园区)808栋城镇住宅进行场地情况、地基基础、上部结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施、建筑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施的抗震措施和使用状况等方面,是否存在抗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评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3200 
   单位:栋 
   简要规格描述:对疏附县地震重点危险区(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良种场、园艺场、林场、工业园区)808栋城镇住宅进行场地情况、地基基础、上部结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施、建筑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施的抗震措施和使用状况等方面,是否存在抗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评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
(4)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
(5)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完整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疏附县团结北路26号
联系方式:1890998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1楼
联系方式:1779955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买买提依明·木合塔尔
电 话:1779955000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排查.pdf
70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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