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
金额
29.5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4bj1000257
预算金额69.78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经理010-83143017
中标公司深圳领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0元
中标联系人蔡庆
公告正文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4BJ1000257 | |
---|---|---|---|---|
转让底价 | 69.78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5-2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6-20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1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邬巧娜 | 成立日期 | 2016-09-27 | ||
注册资本 | 695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69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MA5DLQBE8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北斗应用技术、自组网通信系统、组合导航系统、卫星通信智能终端、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定位智能无人机、可穿戴智能终端、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移动电话、集群通信终端、执法记录仪、视音频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管理综合平台、安防监控设备及系统、车载导航定位终端、物联网终端、北斗位置服务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车联网、物联网大数据软件平台、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北斗应用技术、自组网通信系统、组合导航系统、卫星通信智能终端、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定位智能无人机、可穿戴智能终端、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移动电话、集群通信终端、执法记录仪、视音频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管理综合平台、安防监控设备及系统、车载导航定位终端、物联网终端、北斗位置服务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车联网、物联网大数据软件平台、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制造、生产;电信增值信息业务。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13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
深圳领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4964 |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777 |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777 | |||
蔡庆 | 9.6403 | |||
采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8705 | |||
杭州云鹏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388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32.53 | -507.72 | -529.2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14.05 | 1221.85 | -107.8 | ||
审计机构 | 无 | |||
2024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7.34 | -187.94 | -194.9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39.95 | 1242.69 | -302.74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数据源于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周彬 | 成立日期 | 1980-10-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240794.5408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240794.5408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6188155783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8.77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77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190346175T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9-1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的决定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 | ||
---|---|---|---|---|
转让底价 | 69.7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934万元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因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所以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确定受让方。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 ②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③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④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款项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⑤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⑥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基础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934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可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会员办理 交易服务会员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关联项目推介 更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目>> 更多广东省项目>>
-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28.777%股权 2024-05-2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41.131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772%) 2024-05-15
- 广州库林光学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2024-05-14
- 中城院深圳前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2024-04-25
- 广州先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4-03-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