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盘湾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项目 |
建设单位 |
射阳县盘湾兴达汽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射阳县盘湾镇境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射阳县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4518万元,实施盘湾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合理规划,不占耕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 2、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和绿化。 4、优化施工方案,噪声较大的机械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并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及时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养护。 5、施工期河道疏浚底泥可全部回用于河道两侧堤防、河口,可实现土石方平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4日就项目环评委托情况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823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