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迁西县游客集散数据中心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迁西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迁审投资备字[2023]125号(项目代码2310-130227-89-01-79693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西县瑞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西县瑞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迁西县游客集散数据中心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唐山市迁西县,具体位置位于京哈高速口迁西支线高速口东侧,喜峰南路西侧。 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3709.29㎡,总建筑面积10295.11㎡,期中地上建筑面积7863.03㎡,地下建筑面积2432.08㎡,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单体建筑。 4招标控制价:110万元。 5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的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个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使用企业 CA 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含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 5.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9日17时00分,发送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3.1.4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1.投标人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在线上使用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平台(http://www.hebztb.com/)首页 -资源中心-帮助中心”进行注册。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企业CA的投标人,需办理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 、山西CA 、北京CA 、联通CA 、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首页“CA办理入口”办理;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certbussconduct/entry.action?onlineType=4&projectType=zbzbt&cztype=1)。CA 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河北 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 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投标单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8 09:00:00 至 2023-11-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管家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