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618001001
预算金额83055.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陆屋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7002846006618001001

招标人

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陆屋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本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以及产业引导与布局四个板块。

【包括(但不限于)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可研编制、土地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监理、土地流转及租金支付、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后期管护、土地评估、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

开标时间

2024812

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813

公示截止时间

2024816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830558400.00 元

合作期限

8年

项目经理

李丽娟(注册编号:京1612015201512183;身份证号:150429********324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一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吉林市哈达湾区域生态修复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部分)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3.博白县沙河镇沙河村等7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30558400.00 元

合作期限

8年

项目经理

付绍君(注册编号:京111202320240350;身份证号:211382********67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2.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及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东丽区东丽湖东湖生态修复与旅游设施提升工程-绿化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30558400.00 元

合作期限

8年

项目经理

陈林海(注册编号:陕1372018201903692;身份证号:370321********333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共青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共青城博阳河(里河)生态修复项目

2.广阳岛生态城广阳大道生态修复及品质提升项目;

3.水神堂区域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7-642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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