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2、4、9号线乘务用房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非招标)
金额
18.2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1330-202406024
预算金额18.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工0571-565619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超137381956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2、4、9号线乘务用房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30-202406024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2、4、9号线乘务用房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2、4、9号线乘务用房改造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或改造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该项目任一发票的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及服务内容,如不能体现的,报价人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e车网网址链接http://www.ecrrc.com/)、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

2、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e车网:

1)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浙江政府采购网: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3)如遇平台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马工,0571-56561956。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2711: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人须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楼综合科。

报价接收联系人(采购代理):陈超,电话13738195695。

同时,报价人须在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八、报价文件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若首次公告报价不足3家(二次或后续公告报价不足2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九、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非招标)进行采购,以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十、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合同模式:

装修改造服务采用总价包干(不含增值税)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应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垃圾清运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

设备增设采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应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及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垃圾清运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成交价的1.15倍且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00),结算金额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十二、合同有效期及服务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一年。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全面履行了本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履约证明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含增值税)的97.5%,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审核无异后于60日内支付。

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若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发票的税目、税率等存在疑问,成交人应提供佐证材料。

、限价要求:

本项目总价含增值税)限价为人民币182745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现场踏勘:

本项目可安排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4年0919—2024年 0926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除外)。

现场踏勘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8267906877。

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若踏勘过程造成死亡、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571-56561920

地址: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赵工

电话:18267906877

地址: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909室

采购代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陈超

电话:1373819569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楼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19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2、4、9号线乘务用房改造服务采购项目.doc

    381.6 KB

  • 2、供应商须知 .docx

    350.2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