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whgw023
预算金额73.1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海工务段包兰线八座桥更换板式橡胶支座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2023BWHGW023)
1.立项依据
本项目由《集团公司2023年大修预计划》(计技装函〔2023〕2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2023年大修预计划》(计技装函〔2023〕21号)批复,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包兰线八座桥更换板式橡胶支座大修工程。
2.1.2实施地点:包兰线上行K42+621、K48+626、下行K48+505、K56+793、K58+060、K64+292、K67+583、K69+332桥。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更换板式橡胶支座29孔/204块。
(1)包兰线上行K42+621桥,位于包兰线上行打拉亥-哈业胡同区间,桥号46,于1997年竣工,全长35.6m,孔跨式样:3-8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3孔/12块,支座尺寸:500mm×200mm×27mm。
(2)包兰线上行k48+626桥,位于包兰线上行打拉亥-哈业胡同区间,桥号51,于1957年竣工,全长70.5m,孔跨式样:5-12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5孔/40块,支座尺寸:300mm×250mm×47mm。
(3)包兰线下行k48+505桥,位于包兰线下行打拉亥-哈业胡同区间,桥号50,于1997年竣工,全长71.2m,孔跨式样:5-12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5孔/40块,支座尺寸:300mm×250mm×47mm。
(4)包兰线下行k56+793桥,位于包兰线下行哈业胡同-白彦花区间,桥号58,于1996年竣工,全长70.2m,孔跨式样:5-12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5孔/40块,支座尺寸:300mm×250mm×47mm。
(5)包兰线下行k58+060桥,位于包兰线下行哈业胡同-白彦花区间,桥号60,于1996年竣工,全长41m,孔跨式样:3-10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3孔/12块,支座尺寸:500mm×250mm×27mm。
(6)包兰线下行k64+292桥,位于包兰线下行白彦花-公庙子区间,桥号69,于1996年竣工,全长33.6m,孔跨式样:3-8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3孔/24块,支座尺寸:300mm×180mm×37mm。
(7)包兰线下行k67+583桥,位于包兰线下行白彦花-公庙子区间,桥号71,于1996年竣工,全长26.9m,孔跨式样:1-16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更换板式橡胶支座1孔/4块,支座尺寸:600mm×300mm×47mm。
(8)包兰线下行k69+332桥,位于包兰线下行白彦花-公庙子区间,桥号74,于1996年竣工,全长60.6m,孔跨式样:4-12m-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低高度,更换板式橡胶支座4孔/32块,支座尺寸:300mm×250mm×47mm。
2.3工程投资估算:73.193万元(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3年11月30日。
2.5质量目标
2.5.1无缝线路执行《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8]125号)第3.1.8条相关规定:在实际锁定轨温加减5℃以内。
2.5.2更换桥梁板式橡胶支座采用梁体两端同步顶升,横桥横向严格同步(同一墩台上的两片梁同时顶升)。顶升过程以2mm为一级,分级逐步顶升,采用薄型千斤顶。
2.5.3主要顶升工艺包括:
安装千斤顶→封锁线路(天窗点)→松解梁端防落梁设施→试顶→回油落梁→同步顶升→撤除既有支座→安装新支座→回油卸顶→撤除千斤顶→恢复梁端防落梁设施→开通线路→检查线路至恢复常速。
2.5.4搭设支架:利用墩台作为施工平台,以确保施工的安全实施。
2.5.5支撑垫石顶面清理:
(1)清理支撑垫石顶面沉积的土石块及砼块,必要时可采用钢钎对砼垃圾进行清理。
(2)用钢丝刷或对支撑垫石顶面进行清洁,保证支座更换时作业面干净整洁。
(3)清理梁缝内沉积的垃圾和杂物,以防止顶升内梁体间互相挤压。
2.5.6支座调查与复检:
(1)对需更换的支座部位进行确认和检查,现场记录支座位置、编号、病害情况,并拍照记录,照片应拍摄完整的施工工序即原状、更换过程及更换完成情况,妥善保存检查记录,作为维修资料存档。
(2)复核原支座型号与新购置的支座型号是否一致,并根据支座的设计承载力确定顶升重量及千斤顶的型号和数量。
2.5.7千斤顶安放与设置:千斤顶数量应在同一孔两片梁体端部各支顶1台、现场备用用4台。
2.5.8更换支座作业
(1)试顶
1)试顶前的检查:千斤顶安装是否垂直牢固;影响顶升的设施是否已全部松解、拆除;顶升部分结构与其它结构的连接是否已全部解除。
2)试顶开始后现场各组人员各就各位,密切观察桥梁是否有异常状况出现,设备、仪表是否正常工作,显示读数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3)控制顶升速度不超过2mm/分钟,最大顶升高度不超过5mm。
4)顶升就位后,持荷10分钟,观察梁体及设备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回油、落梁,问题解决后再进行试顶,直至梁体受力及设备运行正常。
5)试顶正常后,应平稳落梁。
(2)梁体顶升
1)顶升时梁每升高2~3mm,临时支撑加垫一块钢板。
2)同步顶升高度为可拆除既有支座和安装新支座所需的工作空间,约为10~15mm,如存在支座取出困难时最大控制在15~20mm。
3)顶升过程中,应派专人对梁缝、横向联结进行严密监控,确保结构纵、横向的整体性。顶升过程中加强对梁体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后,制定出可靠的施工方案,再次顶升作业或恢复至原来状态,保障设备安全稳定。
4)顶升到位后将梁体由千斤顶转落至临时支撑上。
(3)支座更换
1)作业人员用铁勾取出旧支座,如旧支座已与垫石粘结而较难取出可用钢钎、铁锤敲击松动后取出。取出旧支座前应拍照记录其缺陷状况。
2)用人工配合钢丝刷清洁支座垫石表面,如有支座下钢板,则应打磨去除铁锈。
3)测量垫石顶面标高,如垫石顶面不平整,则用C40干性水泥砂浆抹平。
4)在支承垫石上标出支座位置中心线,同时在橡胶支座上也标出十字交叉中心线,将橡胶支座安放在垫石上,使既有支座的中心线重合,支座就位准确。
5)所有支座更换完毕后,再对安装的新支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4)落梁
1)千斤顶回油,平稳降落梁体。
2)落梁时应平稳,防止支座偏心受压或产生出剪切变形。
3)梁体就位后检查支座与垫石、梁底之间的密贴情况,应尽量保证支座上下面全部密贴。
橡胶支座安装后,若发现下述情况,应及时调整:①个别支座落空,出现不均匀受力。②支座发生较大的初始剪切变形。③支座偏压严重,局部受压,侧面鼓出异常,而局部落空。
调整方法一般可以用千斤顶顶起梁端,在支座上下表面,铺涂一层高强度修补砂浆(或干硬性环氧树脂砂浆、CGM早强型支座砂浆),再次落梁,在重力作用下支座上下表面相互平行且同梁底、墩台顶面全部密贴;同时使一片梁两端的支座处于同一平面内,梁的纵向倾斜度应加以控制,以支座不产生明显初始剪切变形为佳。
4)支座检查合格后拆除千斤顶、临时支承钢板等顶升设备。
5)清理施工废物及垃圾。
2.5.9必须天窗点内更换支座:
(1)所有线上作业均为天窗点内作业。
(2)此次更换支座施工,按照第1孔-第N孔依次进行更换。
(3)天窗点前断开墩台预埋件之间的连接,松解防落设施至不影响梁体顶升作业。
(4)试顶。控制顶升速度不超过2mm/分钟,最大顶升高度不超过5mm。顶升就位后,持荷10分钟,观察梁体及设备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回油、落梁,问题解决后再进行试顶,直至梁体受力及设备运行正常。试顶正常后,应平稳落梁。
(5)利用千斤顶进行起梁作业。顶升过程中以每顶升2mm为一步,分级顶升。梁每升高2~3mm,临时支撑加垫一块钢板。
(6)顶升到位后将梁体由千斤顶转落至临时支撑上。
(7)取出支座,防止与墩台,对支撑垫石表面、梁底浮渣进行清理。
(8)将新支座放入,与标记好的支座中心线位置相对应。
(9)梁体下落,支座整细、对位,确认无误后落梁完成,恢复桥面线路(护轨)、梁端防落梁设施等。
(10)核对慢行标志设置情况,开通线路。
(11)通过一趟列车后,进行线路状态复测。
(12)清理现场,撤除机具设备。
2.5.10板式橡胶支座应符合《铁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TB/T1893-2006)的要求。
支座力学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板式橡胶支座抗压弹性模量按表2取值。
表2(单位:Mpa)


橡胶的物理机械性能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必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和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且同时须具有近三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4.施工要求
4.1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7月27日15:30前发送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6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WHGWDCLK@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要求公示单位于7日内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205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8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近三年(2022、2021、2020)财务状况良好证明材料。
6.12近三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13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7.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纸质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7.2纸质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纸质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允许出现修改;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7.5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电子版申请文件是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彩印本)扫描件。
8.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9.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10.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1.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2.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邮编:016000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0473-2229485
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0473-2228915

附件: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3年7月26日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工务段包兰线八座桥更换板式橡胶支座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2023BWHGW023)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5.我单位郑重承诺申请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任何失效虚假内容行为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