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民市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文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02 至 2022-11-08
撰写单位: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周文彬
(新民市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208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0,570.00
最高限价(元):1,250,57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履约地点:新民市

3、付款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质量不低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工程内容:

1、建设内容:该项目在通武线、沈环线、京沈线、东营北一路、兴隆堡工业园西路,共计安装标志牌14块、施划标线421.8平方米、道口标柱40根、减速丘0.546立方米、路口哨兵系统12个,通武线(大红旗镇庄屯村段)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72盏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以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者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
4、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he1023905283@163.com;“(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河大街65号
联系方式: 024-27629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南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024-66999599
邮箱地址: he1023905283@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6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文彬
电 话: 1864057021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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