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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反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tcg2023047
预算金额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储工0559-25185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反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0-20 阅读次数:】【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反无人机系统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CG2023047
项目名称:反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
采购需求:反无人机系统设备,数量:1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9点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
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询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询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等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到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2-7号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别
5.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开标现场现金缴纳,需密封完整。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某部(联系电话:0559-2831746)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黄山市
联系方式:15655966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2-7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59-2518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吴工
电 话:0559-2518589
采购需求.pdf
招标公告1.pdf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0-20 阅读次数:】【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反无人机系统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CG2023047
项目名称:反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
采购需求:反无人机系统设备,数量:1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 / ”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9点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
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询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询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等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到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2-7号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别
5.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开标现场现金缴纳,需密封完整。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某部(联系电话:0559-2831746)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黄山市
联系方式:15655966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正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2-7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59-2518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吴工
电 话:0559-2518589
采购需求.pdf
招标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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