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深圳电信沙河IDC机架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年深圳电信沙河IDC机架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A00208。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4年深圳电信沙河IDC机架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CP01717工程施工 |
施工部分 |
301.48187 |
328.615238 |
深圳市 |
材料部分 |
62.051761 |
70.11849 |
|||
合计 |
363.533631 |
398.733728 |
备注:1)预估金额-含税:施工部分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材料部分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具体订单工期在施工委托书下达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在施工委托书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报建手续并进场。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通信安装工程
中选价为暂定预算价,中选人根据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对本项目的人工费及其相关成本等费用下浮,工程造价按实结算,以比选人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总价包括施工设备、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材料费(包括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人工费、机械费、仪表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各种措施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物业单位、施工单位等)、验收费、利润、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及各种政策文件等规定承包商应交纳的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通信安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现场仓储费、现场保管费、甲供电缆场内搬运费(指卸货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已包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由比选人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机柜、地线箱、交直流列柜、整流模块等),不作为计算辅助材料费的基础,由甲供设备产生的辅助材料费不另行计算。
2)通信配套工程
通信配套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包工、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施工设备、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人工费、施工机具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费用、材料检测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各种措施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物业单位、施工单位等)、成品保护费、场地清理费、报建费、验收费、利润、税金、保修、垃圾清运、及各种政策文件等规定承包商应交纳的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通信配套工程不再另行计算场内搬运费和仓储费、保管费,已包含在单项综合报价内。
3)本项目不再计取管理费与配合费,管理费综合考虑在合同报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沙河IDC机架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包括电源机架、机房土建及装饰装修、配套消防、配套空调、配套电气安装、弱电智能化等相关专业,以及本次范围内的本项目所需的配套辅材、验收后的移交、结算、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培训、技术服务(包含设计联络)、质保期服务等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为准。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数据中心、机楼的相关施工经验,要求全国范围内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或以上的数据中心、机楼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中须包含变配电工程、通信电源、智能化、装修工程、暖通系统、数据机房机柜安装中的任意至少四项相关专业。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7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专项负责人,专项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专项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7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4)在施工现场内至少配备8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施工项目管理工作。
(5)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7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专业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焊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6)参选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c)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2日24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参选。
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5-88379010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宋昊洋(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张雨珠
电 话:18823382516、13243800718
电子邮件:songhy@gcbidding.com、zhangyz@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020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