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及群测群防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及群测群防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14时00分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GP370900000202402000118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J-ZC-20240621-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监测能力提升及群测群防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万元
最高限价:87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机构作为服务单位,根据甲方要求,更新改造雨水情监测站点,增设卫星通信信道,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县为单位,开展防御宣传,补充配备简易监测设施设备,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完成且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 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 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 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 ;异议(质 疑)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 文件“异议(质疑)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 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忠顺 联系方式: 0538-8208830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水利局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石敢当路1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38-6586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五楼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0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0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