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龙游县科技局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龙游县科技局
招标联系人周樟贤
中标联系人季剑锋
公告正文
关于龙游县科技局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龙游县科技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6409415774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
1
20万
1、技术交易额9000万元2、开展各类科技服务3、开展科技培训4次。4、需求难题发布50项 5、科技成果发布150项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是我县山海协作的升级工程,由县委常委、山海协作产业园主任崔召春牵头落实,在县委常委,副县长丁民坚的亲自主持下,龙游科技局、镇海区科技局、镇海科技大市场三方经四次考察协商形成实施方案,并经2016年8月18日中共龙游县常委会专门研究,原则同意(中共龙游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6]19号)。此项工作“借助镇海平台资源,建立镇海科技大市场龙游分市场”列入龙游县委2017年三件大事三十大专项任务中(县委办[2017]46号文件)。镇海科技市场的强项,对我们龙游来说都是短板,人才、技术、高校、技术中介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都还处在小而散的初级阶段,根本不能与镇海科技市场相提并论。县委坚持工业首位,加快转型升级的工作导向,按照“服务经济、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的原则,开展有关领域的校企、校地科技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镇海科技服务平台龙游分平台,发挥镇海技术市场的优势,彰显科技合作平台的倍数放大效应。引导资源向小微科技企业集聚。为企业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合作环境。通过多方对接,打造全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技术创新和企业创业。对于我县提升科技实力,提升我县人才、技术、高校、中介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龙游转移,从而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到龙游创办企业,促进招商引资,弯道超车,实现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此申请“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20万元,第一期支付10万元。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宁波博士百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大学科技园杨帆楼一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萧亚兵
高级工程师
龙游众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季剑锋
工程师
中国制浆研究院衢州分院
董永生
副主任科员
龙游县服务业办公室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7年6月26日,龙游县科技局就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的采购经费进行专家评审,在审阅有关资料及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后,形成如下评审意见:镇海科技市场是浙江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单位,也是宁波市唯一一家区级科技市场。市场主要依托政府政策及资源优势,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企业、高校、技术中介机构等各方开展全面的线上、线下的服务,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互联网”区域科技市场。得益于科技市场的带动效应,全区技术交易额到2016年总值8.6亿元,其中2015年全区吸纳技术成果交易额3.45亿元,同比增长98%;2016年吸纳科技成果成交额3.4亿元,输出科技成果交易额首次突破3亿元,绝对值与增速均居全省各县市区前列。镇海科技市场的强项,对我们龙游来说都是短板,人才、技术、技术中介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都还处在小而散的初级阶段,根本不能与镇海科技市场相提并论。按照“服务经济、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的原则,开展有关领域的校企、校地科技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镇海科技服务平台龙游分平台,发挥镇海技术市场的优势,引导资源向小微科技企业集聚,为企业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合作环境。通过平台对接,打造全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技术创新和企业创业。对于我县提升科技实力,提升我县人才、技术、高校、中介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龙游转移,从而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到龙游创办企业,促进招商引资,弯道超车,实现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建议拨付“共建龙游县与镇海科技服务平台”20万元,第一期支付10万元,并希望平台能早日发挥作用。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县科技局

联系人: 周樟贤

联系电话:0570-7022256

传真:0570-7010110

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7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传真:0570-7011687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附件信息:

  • %E7%A7%91%E6%8A%801.jpg

    78.5K

  • 科技2.jpg

    63.1K

  • %E7%A7%91%E6%8A%808.jpg

    78.1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