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dyzb-2023-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胡小姐0757-228364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竞价公告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权属单位)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GDDYZB-2023-007
二、临时用地内容、数量及要求: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地块,面积为3415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竞投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3.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四、竞价方式:明标,每次举牌为每年/每平方米价格增加1.00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方式, 对标的年租金进行竞投。
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六、现场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期间(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三楼)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dyzb.com/)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八、交易其它条件
①权属单位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协议使用期限间收回土地进行建设,即权属单位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管理方,竞得人须无条件按权属单位的要求完成撤场并经权属单位验收书面认可后,权属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给竞得人,不退回土地临时使用费用。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权属单位可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并按本协议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权属单位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权属单位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权属单位将追索竞得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管理方须对竞得人的撤场责任及赔偿责任负督促监管责任。
②竞得人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 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及范例》要求,对地块实施装配式围挡、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对地块周边的现有的道路路面、人行道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做好保护,同时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管理方应督促竞得人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竞得人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与权属单位无关。
③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竞得人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权属单位将不予退还,同时权属单位享有追溯一切损失的权利。
④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自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土地相关的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负担。
⑤违约责任:(1)若竞得人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临时使用用途时,权属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2)若竞得人利用租用土地或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恶意破坏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则权属单位有权扣减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⑦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权属单位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使用要求。
⑧权属单位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九、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十、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 3 月 20 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权属单位、管理方签订合同并把合同递交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一、竞投环节
(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
(三)竞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
(四)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区土储中心党员活动室。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七)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68803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492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权属单位)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GDDYZB-2023-007
二、临时用地内容、数量及要求: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地块,面积为3415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竞投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3.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四、竞价方式:明标,每次举牌为每年/每平方米价格增加1.00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方式, 对标的年租金进行竞投。
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六、现场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期间(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三楼)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dyzb.com/)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八、交易其它条件
①权属单位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协议使用期限间收回土地进行建设,即权属单位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管理方,竞得人须无条件按权属单位的要求完成撤场并经权属单位验收书面认可后,权属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给竞得人,不退回土地临时使用费用。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权属单位可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并按本协议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权属单位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权属单位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权属单位将追索竞得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管理方须对竞得人的撤场责任及赔偿责任负督促监管责任。
②竞得人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 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及范例》要求,对地块实施装配式围挡、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对地块周边的现有的道路路面、人行道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做好保护,同时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管理方应督促竞得人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竞得人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与权属单位无关。
③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竞得人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权属单位将不予退还,同时权属单位享有追溯一切损失的权利。
④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自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土地相关的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负担。
⑤违约责任:(1)若竞得人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临时使用用途时,权属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2)若竞得人利用租用土地或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恶意破坏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则权属单位有权扣减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⑦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权属单位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使用要求。
⑧权属单位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九、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十、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 3 月 20 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权属单位、管理方签订合同并把合同递交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一、竞投环节
(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
(三)竞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
(四)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区土储中心党员活动室。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七)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68803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492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权属单位)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GDDYZB-2023-007
二、临时用地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地址 | 临时用地面积(㎡) | 临时使用 期限 | 标底价(人民币 元/㎡/年) |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01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 | 341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9.36 | 5 |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地块,面积为3415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竞投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3.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四、竞价方式:明标,每次举牌为每年/每平方米价格增加1.00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方式, 对标的年租金进行竞投。
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六、现场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期间(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三楼)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dyzb.com/)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八、交易其它条件
①权属单位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协议使用期限间收回土地进行建设,即权属单位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管理方,竞得人须无条件按权属单位的要求完成撤场并经权属单位验收书面认可后,权属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给竞得人,不退回土地临时使用费用。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权属单位可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并按本协议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权属单位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权属单位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权属单位将追索竞得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管理方须对竞得人的撤场责任及赔偿责任负督促监管责任。
②竞得人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 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及范例》要求,对地块实施装配式围挡、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对地块周边的现有的道路路面、人行道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做好保护,同时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管理方应督促竞得人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竞得人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与权属单位无关。
③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竞得人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权属单位将不予退还,同时权属单位享有追溯一切损失的权利。
④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自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土地相关的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负担。
⑤违约责任:(1)若竞得人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临时使用用途时,权属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2)若竞得人利用租用土地或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恶意破坏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则权属单位有权扣减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⑦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权属单位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使用要求。
⑧权属单位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九、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十、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 3 月 20 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权属单位、管理方签订合同并把合同递交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一、竞投环节
(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
(三)竞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
(四)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区土储中心党员活动室。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七)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68803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492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权属单位)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GDDYZB-2023-007
二、临时用地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地址 | 临时用地面积(㎡) | 临时使用 期限 | 标底价(人民币 元/㎡/年) |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01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临时用地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 | 341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9.36 | 5 |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伦桂路以西、穗香规划三路以北地块,面积为3415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竞投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3.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四、竞价方式:明标,每次举牌为每年/每平方米价格增加1.00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方式, 对标的年租金进行竞投。
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六、现场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期间(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三楼)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项目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临时用地监管承诺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dyzb.com/)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八、交易其它条件
①权属单位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协议使用期限间收回土地进行建设,即权属单位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管理方,竞得人须无条件按权属单位的要求完成撤场并经权属单位验收书面认可后,权属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给竞得人,不退回土地临时使用费用。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权属单位可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并按本协议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权属单位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权属单位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权属单位将追索竞得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管理方须对竞得人的撤场责任及赔偿责任负督促监管责任。
②竞得人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 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及范例》要求,对地块实施装配式围挡、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对地块周边的现有的道路路面、人行道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做好保护,同时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管理方应督促竞得人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竞得人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与权属单位无关。
③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竞得人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权属单位将不予退还,同时权属单位享有追溯一切损失的权利。
④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自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土地相关的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负担。
⑤违约责任:(1)若竞得人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临时使用用途时,权属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2)若竞得人利用租用土地或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恶意破坏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则权属单位有权扣减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⑦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权属单位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使用要求。
⑧权属单位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九、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十、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 3 月 20 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权属单位、管理方签订合同并把合同递交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一、竞投环节
(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
(三)竞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
(四)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区土储中心党员活动室。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七)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68803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492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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