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木里生态环境局2021年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4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02021000538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莉娟028-84638556
中标公司四川蓝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4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木里生态环境局2021年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0 16:52
一、项目编号 | |||
513420202100053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木里生态环境局2021年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蓝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新城成宏路68号3幢2单元13层01号、02 | ||
中标(成交)金额 | 148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2021年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服务范围:2021年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服务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1个点位;2.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计24项;3.监测频次:监测12次等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交付检测报告;服务标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水质监测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开展监测工作;土壤监测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开展监测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检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开展监测工作;噪声监测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HJ 640-2012)开展监测工作等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邢雪娟(评审小组组长)、张艳林、叶久英(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9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采购计划备案号:SD2021257。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凉山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34-2167314。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 木里县扎昌街25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4-652571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莉娟;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莉娟 | ||
电话: | 028-84638556、84882960转66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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