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房屋设施维修集中整治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2024-JWYZDI-G102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某部房屋设施维修集中整治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3.687721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5.094574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甘肃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4.195245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 ”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蒋涛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甘 262192001470;
中标候选人(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永昌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甘 262181941770;
中标候选人(甘肃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丽娟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甘 26218193510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甘肃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甘肃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3、相关请求及主张;4、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资料。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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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纪检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孙智胜
电 话:093383613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 E 座 29 层 2901 号
联 系 人: 陈定彩
电 话: 17391759710
电子邮件: 35309778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