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服务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1064.07万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服务需求调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需求调查要求
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需求调查征集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2.征集反馈方式:
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发送至63666238@qq.com
3.公告媒介:
本次项目需求调研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4212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