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全厂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三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旭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晨光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全厂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三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全厂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全厂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全厂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3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含税)
一标段:1500万元;
二标段:1000万元;
三标段:1000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列入2024-2025年度检维修计划的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含除锈、脚手架搭、拆)的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各标段区域范围如下:
一标段:以南厂厂区马路(长春路南厂内段)为界,路东区域(包括1#常压焦化装置、1#加制氢装置、1#硫磺装置、公用工程作业部路东区、储运作业部路东区包括储罐区等);
二标段:以南厂厂区马路(长春路南厂内段)为界,路西区域(包括2#常压焦化装置、2#硫磺装置、公用工程作业部路西区、储运作业部路西区包括储罐区、焦炭密闭装车系统等);
三标段:以南厂厂区马路(长春路南厂内段)为界,路西区域(包括2#连续重整装置、2#加制氢、异构化、航煤等)。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按照各标段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
(2)2024年1#系列装置大检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业绩(单一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②脚手架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一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一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一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9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09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路东路60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方旭敏;
电话:0997-7979082;
电子邮箱:fangxm.t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谷晨光  任思兵;
电话:0371-60511203  0371-60511218;
电子邮箱:yuchg22@sinopec.com  rensb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王军建0997-7979093

电子邮箱

wangjj.t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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