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旧公务车辆(赣DD106警)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ZC24JX08013907号
二、竞价标的
赣DD106警昊锐牌汽车SVW7189AJD;购置日期:2010年1月;年审检验至2025年1月;保险至2025年2月;表显里程:179591KM。(车辆具体情况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
起始价:3500元 竞买保证金:700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时。
五、本次竞价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时止。
3.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
4.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且须从报名人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标的自由竞价时间均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总额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缴款帐号:户名:峡江县财政局;帐号:36050184055000002061-0001;开户行:建行峡江支行,来源用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费。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3楼)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将车辆过户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5.本公司、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2.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 刘先生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0796-3696192
4.看车联系电话:18879662383 陈文龙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竞 买 须 知
一、竞价标的
赣DD106警昊锐牌汽车SVW7189AJD;购置日期:2010年1月;年审检验至2025年1月;保险至2025年2月;表显里程:179591KM。(车辆具体情况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
起始价:3500元 竞买保证金:700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三、网络竞价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四、本公司声明
本次竞价的车辆新旧程度和质量、性能等展示现状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本公司对竞价车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买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3楼)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款及竞买佣金。竞买佣金由买受人按成交价的5%支付(竞买佣金未达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车辆移交:买受人在付清竞买佣金和成交款后,车辆所属单位凭《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提车承诺书》(见附件1)与买受人进行车辆的移交。买受人提车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
5.车辆过户由买受人办理,过户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逾期年检、逾期保险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但过户前涉及的交通违章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
6.车辆移交后,买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如买受人超过此车辆过户期限,本公司及产权所有人不承担车辆保管,遗失、毁损责任,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拍卖,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人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8.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六、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买受人提车承诺书(范本)
本人于2024年 月 日在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机动车公开转让网络竞价拍卖会上,成功竞得下列车辆:赣 小汽车一辆,现已提取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对所竞得的车辆已作全面详细了解,同意按现状(含瑕疵)接受车辆。
二、在提取车辆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三、提取车辆后所发生的丢失、损毁、事故、违章等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本人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本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本人承担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款5%计算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已领取如下证照 |
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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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记证书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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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驶证书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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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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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授权委托书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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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强险保单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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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钥匙 |
把 |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