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项目三(分包二:“綦江”变速器维修配件)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2020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项目三(分包二:“綦江”变速器维修配件)”的提问答复如下,本答疑文件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1:请问“南内”发动机维修配件和“綦江”变速器维修配件,是否必须要南内公司(即: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和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的授权才能参与投标?只要适配性能达到要求,其他品牌的厂家能否参与投标?
答:否,南内公司(即: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和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的授权不是参与投标的必备条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十一条《投标产品维修适配性承诺书》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问题2:“綦江”品牌变速箱维修配件所对应的QJ605、QJ705、QJ805、QJ315等型号,只有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唯一一家企业生产,本分包入围供应商需取3家,而“綦江”品牌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前后有矛盾的地方。
答:本分包所招产品为“綦江”变速器的维修配件,维修配件未指定投标品牌,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十一条《投标产品维修适配性承诺书》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二、补遗如下:
补遗1:授权函格式现修改为:
九、授权函(格式)
致:
(生产企业名称)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现授予(代理授权公司名称)作为我方产品参加贵单位 (招标项目全称及分包号) 投标的授权单位。
(1)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进行自我约束,并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3)我方授予(代理授权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贵单位在 (招标项目全称及分包号) 的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4)产品授权期限:两年(与合同服务期一致)。
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签字人部门和职务:
签字人姓名: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补遗2:
招标文件中的《授权函》是指:生产企业同意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授权(《授权函》格式见补遗1)。
招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是指:投标人取得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资质的证明(《授权书》格式自拟)。
补遗3: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原件按招标人要求备查”, 这里的“原件”是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招标人:重庆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重庆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
2020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项目三(分包二:“綦江”变速器维修配件)-答疑补遗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