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新华路164号至192号(双号)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评估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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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01-16 15:18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4-01-19 16:30:00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新华路164号至192号(双号)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评估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暂无评价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789.41平方米)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区划 | 重庆市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是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所需服务类型 | 土地评估 |
服务内容 |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新华路164号至192号(双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委托评估在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正常市场价格,减去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作为应补缴地价款。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1.取得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2.近五个年度,至少三次获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A级资信证书(需提供A级资信证书复印件);3.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出让地价评估业务(需提供从全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导出的备案报告清单);4.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行业协会自律检查不合格记录、通报批评、失信记录、行政处罚等,需提供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出具的至少截至本采购公告发布日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特别提示:报名机构需自行确认项目中选情况,采购人不另行告知采购结果。中选机构需在成交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资料原件至我单位(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B栋210室)审查,未按时报送资料的将视为中选中介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本次成交取消,同时采购人将报网上中介超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失信惩戒。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无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1-19 16:3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7463321) |
监督举报电话 | 67645253 |
备注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新华路164号至192号(双号)采购需求说明.pdf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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