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
金额
317.4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330213-04-01-370700
预算金额317.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伊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燕波13858287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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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20 03: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文号:2205-330213-04-01-3707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000,其中12800平方米为公租房。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东至天峰路绿化带,南、西至用地范围线,北至长汀东路绿化带。
2.2招标范围:包含图纸及清单内设备采购、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招标控制价3174891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与总体工程进度同步。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供货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分体式空气源热泵、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 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 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 都将拒绝);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分体式空气源热泵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光伏设备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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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金城大厦A座16楼
    联 系 人:戴伊娜
    联系电话:0574-886800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联 系 人:罗燕波 
    联系电话:1385828799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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