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2023-039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预算:-元
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
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战略合作
采购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3年 11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战略合作
采购背景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现根据公司需求进行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战略合作期内涉及各类管道的维修及应急抢修(包含生产用水管、消防管道、自来水管、蒸汽管道)、各类地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的清淤疏通及维修等,实际需求以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以上管道类应急及零星维修施工实际情况:
①时间紧、任务急、协调难的赶工风险;
②涉及维修的材料种类多、标准多且包含老旧的非标型号;
③管道错综复杂,多种用途管道交错无标识;
④维修点深埋地下、位置隐蔽难以确定位置且缺少图纸或者图纸有误;
⑤部分区域无法使用机械进场;
⑥维修期间保证生产不中断(若由于维修事故造成生产中断追究相应责任)或按照需求方的要求在晚间、周末或者节假日进行施工;
⑦保证维修施工正常进行的各项措施和费用;
⑧与需求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维修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管辖范围内住宅、园区、写字楼、厂房、生产车间等老旧建筑物。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道的维修及应急抢修(包含生产用水管、消防管道、自来水管、蒸汽管道)、各类地下雨污水管道、污水管道的清淤疏通及维修等。
战略合作期限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磋商编号
JC-2023-039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期后45日
项目估算造价及限价
估算造价约50万元。磋商供应商依据限价编制说明报固定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2%,否则为无效报价。
评选原则
1、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技术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答辩),第二阶段为竞争性磋商;技术评审得分不低于70分的进入竞争性磋商。
2、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取2名成交供应商。
3、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固定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固定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报价固定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4、磋商原则:按报价固定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绝对值相同时报价固定下浮率大的优先,以此顺序逐一进行磋商。磋商时取排序前两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的最大报价固定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成交候选人满足2家后不再进行磋商。
5、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实施合同的其中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具有管道维修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罗列,并在技术评审时阐述);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须为磋商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
4、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老厂房、老园区或老建筑物维修类的业绩合同及涉及到管道类维修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前)。
5、近三年内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6)转包或违法分包的;(7)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8)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9)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0)不履行保修义务的;(11)擅自停工或责令停工的)。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老厂房、老园区或老建筑物维修类的业绩合同及涉及到管道类维修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bp.ejy365.com/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 13:30(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bp.ejy365.com/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400-828-9082。
工期要求
具体工期要求以每单项工程联系单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资料费
/
磋商保证金
1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响应文件份数
至少壹份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02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3时 30分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黑牡丹发展1902室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5851861238
投诉电话
0519-68866258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一)工程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工程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计。
5、勘察现场
(1)磋商供应商必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磋商供应商要在现场勘察对接人处取得现场勘察确认函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现场对接人:鞠剑虹13961181924。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2023年11月09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磋商供应商无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huxiangyu@blackpeony.com并同步电话通知到采购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5858161238。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承诺函
(6)经现场对接人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
(7)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⑤近三年(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老厂房、老园区或老建筑物维修类的业绩合同及涉及到管道类维修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前)。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商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2)报价应该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全部内容固定下浮率报价。
(3)维修实施流程: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书面形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成交供应商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出具书面维修方案并安排人员进场维修。成交供应商维修方案须得到需求方签字确认。如成交供应商的维修方案未经需求方认可而擅自维修的,需求方原则上对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认可,造成其他恶劣后果或赔偿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流程:成交供应商维修过程应接受采购人或需求方的监督,维修完成后应通知需求方、成本、审计进行验收及工程量确认,每次维修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5)结算流程:每半年结算一次,维修项目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编制并报送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需交由需求方、成本、审计审核确认。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需求方签字、成交供应商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
(6)结算方式:根据限价编制说明原则编制结算价,工程量按审定的合格工程量,结算总价按照成交下浮率总价下浮。
(7)限价编制说明原则:
①分部分项:磋商供应商应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和常州市有关规定、常建[2019]1号文等文件进行编制结算文件,材料价参照项目实施当月常州信息价(除税价)进行编制,部分材料、设备无常州信息价(除税价)的则由采购人市场询价,协商后计入结算文件(询价材料不计下浮),磋商供应商不能因市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维修进度。
②总价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按1.5%,其余费用一律不再计算。
③单价措施费:脚手架按计价表定额规则计算;垂直运输费经需求方认可后按实计算;所有机械不计取机械进退场费用。
④规费及税金按相关规定计取。
⑤点工:按210元/工,不参与下浮。
⑥除以上明确的内容外,不再增加任何单价措施项目费用。
2、限价:依据限价编制说明,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2%,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黑牡丹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284360912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
4、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战略合作磋商保证金(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响应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磋商截止期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3、超过磋商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报价下浮率小于限价下浮率的(若磋商供应商任意一家报价的税率与最高限价税率不一致时,以税前价比较);
(9)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1)响应文件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要求的;
(12)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15)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年内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16)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现场对接人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
(1)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技术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答辩),第二阶段为竞争性磋商;技术评审得分不低于70分的进入竞争性磋商。
(2)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取2名成交供应商。
(3)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固定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固定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报价固定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4)磋商原则:按报价固定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绝对值相同时报价固定下浮率大的优先,以此顺序逐一进行磋商。磋商时取排序前两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的最大报价固定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成交候选人满足2家后不再进行磋商。
(5)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实施合同的其中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老厂房或老建筑物维修类的业绩合同及涉及到管道类维修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候选人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增补缴纳10000元。
①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履约保证金账户”。然后凭银行进账单至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战略框架协议生效。
②履约保证金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2843600004697
③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管道应急及零星维修工程战略合作履约保证金(增补缴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2)每个单项工程实施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20000元,则需增补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工程实施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出具书面维修方案并安排人员进场维修,则扣除5000元/次;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或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或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等,出现一次扣5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5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由于成交供应商维修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或需求方或相关第三方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中断造成的损失、相关第三方使用单位损失造成的舆情处理等)。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若使用不合规范材料或使用假冒贴牌材料,出现一次扣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⑤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人工材料涨价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施工,出现一次扣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⑥采购人或需求方如因质量及延误工期原因与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退场、交接以及办理终止战略框架协议或实施合同手续,每延误一天,则按延误天数承担5000元/天逾期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影响采购人或需求方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替施工,每影响一天,则按影响天数承担5000元/天扣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⑦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收到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的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投诉达到2次并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并按5000元收取违约金。
⑧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或需求方提出的关于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施工的要求,否则将按相应工作内容造价的5%(并不少于5000元/次)向采购人或需求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⑨项目履约过程中,同一维修部位在维修完成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整改到位,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一部位维修、整改超过3次,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同时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按维修费用2倍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造成采购人或需求方或相关第三方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中断造成的损失、相关第三方使用单位损失造成的舆情处理等)。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实施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采购经办人、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10、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或需求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实施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操作: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实施合同的其中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实施合同,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并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
1、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
2、图纸及设计文件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3、每单项工程实施时,工程联系单中要求的规范及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
1、维修实施流程: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一名或多名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书面形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成交供应商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出具书面维修方案并安排人员进场维修。成交供应商维修方案须得到需求方签字确认。如成交供应商的维修方案未经需求方认可而擅自维修的,需求方原则上对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认可,造成其他恶劣后果或赔偿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验收流程:成交供应商维修过程应接受采购人或需求方的监督,维修完成后应通知需求方、成本、审计进行验收及工程量确认,每次维修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3、结算方式:每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具备结算条件,每半年度结算一次。
(1)结算流程:
维修项目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编制并报送两份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需交由需求方、成本、审计审核确认。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需求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原始记录单必须有需求方签字、成交供应商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完工结算的依据。
(2)结算方式:
根据限价编制说明原则编制结算价,工程量按审定的合格工程量,结算总价按照成交下浮率总价下浮。
(3)限价编制说明原则:
①分部分项:磋商供应商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和常州市有关规定、常建[2019]1号文等文件进行编制结算文件,材料价参照项目实施当月常州信息价(除税价)进行编制,部分材料、设备无常州信息价(除税价)的则由采购人市场询价,协商后计入结算文件(询价材料不计下浮),成交供应商不能因市场询价意见不一致而影响维修进度。
②总价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按1.5%,其余费用一律不再计算。
③单价措施费:脚手架按计价表定额规则计算;垂直运输费经需求方认可后按实计算;所有机械不计取机械进退场费用。
④规费及税金按相关规定计取。
⑤点工:按210元/工,不参与下浮。
⑥除以上明确的内容外,不再增加任何单价措施项目费用。
4、付款方式:
(1)实施合同签订后,每半年结算一次,在各单项工程经需求方、成本部门及审计部门结算审定且档案资料移交需求方后,次月月底付至各已完成结算项目累计结算审定价的90%;
(2)余款作为保修金(审定价的10%)待每单项工程质保期(一年)满后隔月月底内结清(无息)。
(3)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需求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需求方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工程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需求方损失。同时,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4)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需求方,再由需求方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需求方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如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5)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量保修: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施工范围的全部保修义务,自每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年,质保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保修期内,乙方须在接到需求方通知后半小时内安排人员至现场查看,2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方案必须经需求方确认;若2小时内不按要求派员维修的,采购人或需求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按1.2倍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战略合作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
8、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要求以每单项工程联系单为准。
9、垃圾外运: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倾倒。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五章 评审细则(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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