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6gc24a02g084
预算金额13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世豪0556-7157030
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言0556-71575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806
原文链接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H6GC24A02G084

 

招标人

安徽省中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曹世豪

电话:0556-7157030

 

最高限价

1321575.00

 

代理机构

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庆市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电话:0556-71575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8.5  9:00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燎原路西侧工大建科楼

投标价(元)

854750.00

 

项目负责人

檀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合建检 C16230228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年产19.28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前驱体关键原材料项目(基桩检测)

2.安庆澳仁年产400万件针织衣项目办公楼(基桩检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滁州市城投大厦项目(基桩检测)

2.老县政府片区改造安置点(A、B 区)建设项目三检(桩基检测)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省建川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陵江大道南段5555号

投标价(元)

999400.00

项目负责人

 

辛松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AHJC17008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池州铜冠书香苑 22-25# 楼工程桩基检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桩基检测工程

2、见龙花园三期桩基检测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称

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宜秀区文苑路创新产业园F-18#厂房101、201室

投标价(元)

1066465.00

项目负责人

 

王双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AQJ15050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依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桩基检测项目

2.迎江经开区科创园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 PPP 项目 5.8 平方公里杨家圩路桩基检测采购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86日至2024年8917时30 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言,联系电话:0556-715750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187910,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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