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项目(七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31001]DXDL[CS]20220037-6
项目名称: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项目(七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包括医学检验)
合同包2(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包括医学检验)
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西三条路307号
联系方式:13946388937
名称: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j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107门市
联系方式:0453-6273009
项目联系人: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3-6273009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包号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数量 |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元) |
1 | 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2 | 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2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3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4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5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6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7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8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9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0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1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2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2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3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4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5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6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7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8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9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0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1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2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序序号号 | 核心产品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单单位位 | 数量数量 | 分项预算单分项预算单价(元)价(元) | 分项预算总分项预算总价(元)价(元) | 权权重重% | 所属行所属行业业 | 招标技招标技术要求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 | 项 | 1.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检测项目明细: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1化验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2化验人附睾分泌蛋白C测定(HE4)3化验乙型肝炎DNA测定4化验铜蓝蛋白测定5化验血清胰岛素测定(空腹)6化验血清C肽测定(空腹)7化验血清C-肽释放实验(空腹/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180分钟)8化验胰岛细胞抗体9化验血同型半胱氨酸(散射比浊)10化验丙戊酸血药浓度11化验卡马西平血药浓度12化验苯巴比妥血药浓度13化验奥卡西平血药浓度14化验生长激素药物激发试验药物(空腹/30分钟/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15化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16化验胰岛素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17化验血浆皮质醇18化验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19化验血清肌钙蛋白T测定20化验24小时尿蛋白测定(记24小时总尿量,取5ML送检)21化验结核抗体测定22化验红斑狼疮细胞测定23化验抗心磷脂抗体三项24化验EB病毒DNA定量检测(荧光定量)25化验巨细胞病毒DNA定量测定(CMV-DNA)+(荧光定量PCR)26化验白介素627化验尿巨细胞病毒DNA检测(荧光定量)28化验抗β2糖蛋白抗体三项29化验抗双链DNA测定(抗dsDNA)30化验17α羟孕酮测定31化验血清脱氢表雄酮(DHEA-s)32化验尿碘定量检测33化验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和游离脂肪酸测定(串联质谱遗传代谢病筛查)34化验血清各类氨基酸测定和游离脂肪酸测定尿液有机酸检测尿代谢病筛查)35化验脱氧核糖核酸测定(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20位点)+(核酸质谱法)36高通量测序多重靶向病原体检测37化验淋巴细胞免疫分析T、B、NK、W38化验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W39化验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W40化验肿瘤坏死因子测定(TNF)W41化验淋球菌DNA定量检测W42化验解脲支原体DNA定量检测W43化验沙眼衣原体W44化验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W45化验真菌D-葡聚糖检测W46化验叶酸代谢基因检测W47化验糖类抗原153测定W48化验抗心磷脂抗体W49化验抗精子抗体W50化验抗子宫内膜抗体W51化验抗卵巢抗体W52化验EB病毒五项53促甲状腺受体抗体(TR-Ab)54呼吸道病原体核酸六项 |
二、技术参数要求1.实际结算单价=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折扣率,折扣率不能高于每个单项的35%2.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省内设有独立的医学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并经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验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省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需提供进三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成绩记录),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检测服务能力,保证按质量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委托检测项目;5.投标供应商在医院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不对临床医生或检验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不得采用其他手段诱导医生多开不必要的检测委托单;6.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的方法学提供精准检测结果,并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发生差错,积极配合医院解决因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并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7.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运送能力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专业人员1人,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供应商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8.投标供应商应配合支持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须符合国家信息相关规定和要求。9.投标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10.投标供应商有为医院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委托检测的项目、检测的内容、检测的结果。需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并派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11.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测。标本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重新取样。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第5页- |
★ | 2 | 挪作它用。12.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13.投标供应商能够按医院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测后样本。14.投标供应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具备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能力。在突发疫情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医院对新冠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支援的需求,能够快速进行响应。16.临床科室采集样本后,投标供应商需派专人到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并保证物流运输。17.一般样本8小时内送达成交供应商。特殊项目检测等按医院要求时间运输到成交供应商,具体按项目协商。18.样本前处理视检测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与医院具体商定。19.投标供应商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GBT28577-2012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与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医院商定。20.投标供应商需有标本运输应急制度和流程,尽力配合医院紧急情况下的标本检测要求。21.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标本在本单位检测,不得转运其他第三方实验室,运输时间≤8小时22.投标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进行检测,在标本结果出具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23.投标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4.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所检测项目中包含的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安全有效。25.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采样手册》,明确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检测方法的说明,及需要甲方提供的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等。2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周七天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6: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27.投标供应商需协助医院进行科室标准化建设,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进修培训,提升科室业务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8.投标供应商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医院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29.合作期限内,医院的实验室能够在院内开展采购的检测项目时,该检测项目可提前终止,医院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经采购程序确定的结算比例不因医院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物价调整规定对患者的收费进行调整而改变。30.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检测标本接收保存运输费用、检测报告输出费用、人员费用、税费、资料费、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报价应包含向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供应商实验室进修服务,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测宣传资料,能够协助医院学科的建设和发展。31.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送检项目数量与每个项目的成交单价按月据实结算。32.成交供应商要与医院相关部门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3.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成交供应商接到医院技术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2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3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4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5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6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7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8期:支付比例8.3%,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9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0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1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12期:支付比例8.4%,以当月发生的实际情况,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2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3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4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5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6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7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8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9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0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1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12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验收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序序号号 | 核心产品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单单位位 | 数量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分项预算单价(元)(元) | 分项预算总价分项预算总价(元)(元) | 权权重重% | 所属行所属行业业 | 招标技招标技术要求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 | 项 | 1.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检测项目明细:维生素类检验1维生素A血清浓度监测(Vit.A)2维生素E血清浓度监测(Vit.E)3维生素D血清浓度监测(Vit.D)4维生素B1血清浓度监测(Vit.B1)5维生素B2血清浓度监测(Vit.B2)6维生素B6血清浓度监测(Vit.B6)7维生素K2血清浓度监测(Vit.K2)8维生素K1血清浓度监测(Vit.K1) |
二、技术参数要求:1.实际结算单价=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折扣率,折扣率不能高于每个单项的35%。2.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省内设有独立的医学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并经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验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省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需提供进三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第7页- |
★ | 2 | 成绩记录),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检测服务能力,保证按质量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委托检测项目;5.投标供应商在医院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不对临床医生或检验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不得采用其他手段诱导医生多开不必要的检测委托单;6.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的方法学提供精准检测结果,并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发生差错,积极配合医院解决因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并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7.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运送能力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专业人员1人,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供应商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8.投标供应商应配合支持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须符合国家信息相关规定和要求。9.投标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10.投标供应商有为医院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委托检测的项目、检测的内容、检测的结果。需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并派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11.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测。标本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重新取样。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12.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13.投标供应商能够按医院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测后样本。14.投标供应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具备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能力。在突发疫情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医院对新冠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支援的需求,能够快速进行响应。16.临床科室采集样本后,投标供应商需派专人到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并保证物流运输。17.一般样本8小时内送达成交供应商。特殊项目检测等按医院要求时间运输到成交供应商,具体按项目协商。18.样本前处理视检测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与医院具体商定。19.投标供应商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GBT28577-2012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与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医院商定。20.投标供应商需有标本运输应急制度和流程,尽力配合医院紧急情况下的标本检测要求。21.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标本在本单位检测,不得转运其他第三方实验室,运输时间≤8小时22.投标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进行检测,在标本结果出具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23.投标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4.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所检测项目中包含的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安全有效。25.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采样手册》,明确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检测方法的说明,及需要甲方提供的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等。2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周七天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6: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27.投标供应商需协助医院进行科室标准化建设,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进修培训,提升科室业务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8.投标供应商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医院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29.合作期限内,医院的实验室能够在院内开展采购的检测项目时,该检测项目可提前终止,医院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经采购程序确定的结算比例不因医院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物价调整规定对患者的收费进行调整而改变。30.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检测标本接收保存运输费用、检测报告输出费用、人员费用、税费、资料费、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报价应包含向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供应商实验室进修服务,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测宣传资料,能够协助医院学科的建设和发展。31.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送检项目数量与每个项目的成交单价按月据实结算。32.成交供应商要与医院相关部门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成-第8页- |
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3.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成交供应商接到医院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技术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技术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 |
序号序号 |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 |
1 | 计划编号 | 牡财购核字[2022]00713号 |
2 | 项目编号 | [231001]DXDL[CS]20220037-6 |
3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项目(七次) |
4 | 包组情况 | 共2包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6 | 采购资金预算金额 | 1,600,000.00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9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10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合同包2(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 |
11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报价下浮合同包2(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报价下浮 |
12 | 现场踏勘 | 否 |
13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14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15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6 | 投标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 |
17 | 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 | 合同包1(生化、发光、分子诊断等检验服务项目):2合同包2(维生素类检验服务项目):2 |
18 | 中标供应商确定 |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19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20 | 联合体投标 | 包1:不接受包2:不接受 |
21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序号序号 | 服务名称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偏离情况 |
经办人负责人:3公章202年11月/4日 |
经办人:李负责人主管局长,208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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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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