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一中续建工程--新建宿舍楼及食堂(监理)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周宁一中续建工程--新建宿舍楼及食堂(监理)
补充通知(一)
E3509250902800057004
各投标人:
关于“周宁一中续建工程--新建宿舍楼及食堂(监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点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电话:0593-2158137。
现修改为:0593-2158073。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558831407000007344 |
现修改为: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558831407000007344 |
提问澄清内容:
提问:1、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不含2个)在建项目,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网上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但中标后被发现或者举报核实的,招标人也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问:规定中说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不含2个)在建项目即>2个,那么总监在宁德区域内有2个在建项目的,应该符合要求吧。
回复:总监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在建项目的(不超过2个)且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符合中标资格要求。
备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周宁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钦禹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