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改建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 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30719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 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陇海东路。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改建工程,主要内容有新建机动车道约3160m2、人行道新建加修复约5860m2、新建钢筋砼雨污水管道共约1200m、相关绿化、交安设施、路灯及消防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697.026329万元(高于该限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大型土石方、交安设施、路灯及消防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拆除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年8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8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5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建市[2021]11号。
⑦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6)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8)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本省内企业无须提供此项;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0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1. 异议受理人:
11.1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凯,联系电话:15950729570。
11.2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585525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 地 址:海州区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凯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950729570 电 话:0518-85855258
12.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 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30719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 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陇海东路。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陇海东路(南空路-凌洲西路)改建工程,主要内容有新建机动车道约3160m2、人行道新建加修复约5860m2、新建钢筋砼雨污水管道共约1200m、相关绿化、交安设施、路灯及消防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697.026329万元(高于该限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大型土石方、交安设施、路灯及消防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拆除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年8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8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5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建市[2021]11号。
⑦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6)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8)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本省内企业无须提供此项;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0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1. 异议受理人:
11.1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凯,联系电话:15950729570。
11.2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585525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 地 址:海州区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凯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950729570 电 话:0518-85855258
12.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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