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沿江高铁保障房项目(东山段)渣土运输处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工521958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冬林025-51196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编号: AJN220361-04FG | |
1. 招标条件 | |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的南沿江高铁保障房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的处置方案已经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等管理单位审核。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426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4265.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473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处置项目现对外公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中所指的建筑垃圾详见项目概况。 | |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南沿江高铁保障房项目 | |
2.2、项目批准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22]80号 | |
2.3、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天宝路以北、润麒路以西 | |
2.4、标段名称:(东山段)渣土运输处置 | |
2.5、项目规模(土方量):159139.1立方米 | |
2.6、最高限价:1464.844389(万元) | |
2.7、核准的建筑垃圾弃置场:主选 哪吒河治理工程(禄口段)堤防加固项目回填、备选 / | |
2.8、核准的运输时间为:晚上 22:00 至次日凌晨 6:00 | |
2.9、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工期为实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所需要的时间,不包含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可抗力、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停工。) | |
2.10、运输线路由市公安交管局核定 | |
2.11、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通过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4-17 09: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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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2、具有通过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南京市江宁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原件扫描件); 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5、企业、车辆、人员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车辆、人员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5.6、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7、投标企业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本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承接其他运输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本项目周期内投标企业的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含本项目)不得多于2个(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 5.9、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发布公告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相应数量新型渣土车或新能源渣土车30辆(含30辆)以上(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清单; 5.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在过去三年及目前,投标申请人未曾与本项目的咨询公司(包括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5.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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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评标办法: 6.1、投标报价(共60分):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参与计算基准报价,即全部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数×95%为基准报价。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时,基准报价 = 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98% 以基准报价为基础,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报价时,得满分60分;报价高于基准报价时,每增加1%扣1分;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2、企业、车辆、驾驶员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情况(共30分): 根据《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以投标截止日南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提供的各承运单位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分计算,承运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情况=承运单位信用考核总分×30%。 6.3、文明运输处置方案(共10分): 保证运输处置过程中达标的分值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此项若无重大偏差至少得6分): (1)保证文明运输、安全运输的方案;(5分;不足3分、一般4分、合理5分) (2)保证总包单位工期、质量所采取的配合措施;(4分;不足2分、一般3分、合理4分) (3)保证有保洁措施落实的承诺(有保洁人员、有净车出场措施、运输沿途无污染、每天完工前保证进出口及沿途干净整洁)。(1分;无承诺0分、有承诺1分) 6.4、备注:本项目文明运输处置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文明运输处置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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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文件应递交至“e路阳光”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9. 其他: | |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核准的企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所要求提供原件的均为原件扫描件,特此说明。 9.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第8条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在发布公告时,投标企业通过招投标所产生的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含本项目)不得多于2个(以主管部门在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的数据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 9.5、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第9条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发布公告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相应数量新型渣土车或新能源渣土车30辆(含30辆)以上(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的数据为准),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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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 代 理 机 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29号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5号恒通大厦604室 |
邮 编:211100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卢工 | 联 系 人:梁冬林 |
电 话:52195866 | 电 话:025-51196799 |
传 真:52195866 | 传 真:025-51196799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a2e3653-5eee-4817-8b56-f7b2d9c3e02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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