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8-85662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项目[2021]3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1]3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武县龙安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平武县涪江流域(大坪段)及片区支流沟渠生态改造和环境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处理量 8000 吨污水处理厂--座,配套建设 20 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日收运量 100 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一套:新建生态护岸 6公里、生态沟渠4公里、生态步道 10 公里、护栏 15 公里等。                                               
2.3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car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car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公示截图,业绩时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备案的开工时间为准。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 “工程基本信息-详细信息”(需体现:工程用途-排水、项目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性质一新建或改建或扩建) 、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信息须有具体内容。未提供或提供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car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ca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00:00至2023年10月08日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5 09:4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湾新区
邮    编:
62255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816-88222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403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6626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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