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太湖流域水面漂浮物视频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太湖流域水面漂浮物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CT2024070524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金额,不含税363.80万元,含税398.46万元。
标段一:太湖流域水面漂浮物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视频监控设备(110台)、摄像机安装(110站)、13处立杆点位土建、外电施工,并提供110处站点3年综合运维服务;采购预算含税257.8万元,其中视频监控设备部分含税132万元,不含税116.81万元,税率13%;摄像机安装部分含税33万元,不含税30.28万元,税率9% ;13处立杆点位土建与外电施工部分含税59.8,不含税54.86万元,税率9%;综合运维服务部分含税33万元,不含税31.13万元,税率6%。
标段二:太湖流域水面漂浮物视频监控项目平台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平台硬件、算法服务;采购预算含税96.26万元,其中平台软件含税36万元,不含税33.96万元,税率6%;平台硬件含税33.86万元,不含税29.96万元,税率13% ;算法服务含税26.4万元,不含税24.91万元,税率6%。
标段三:网络传输服务:采购110条10M互联网专线、1条500M互联网专线;采购预算含税,44.4万元,其中10M互联网专线含税26.4万元,不含税24.91万元,税率6%,500M互联网专线含税18万元,不含税16.98万元,税率6%。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标段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参选人可兼投兼中。
1.8本标段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限价:含税总价257.8万元,其中视频监控设备部分含税价132万元,摄像机安装部分含税价33万元,13处立杆点位土建与外电施工部分含税价59.8,综合运维服务部分含税价33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含税总价96.26万元,其中平台软件含税价36万元,平台硬件含税价33.86万元,算法服务含税价26.4万元;标段三最高限价:含税总价44.4万元,其中10M互联网专线含税价26.4万元,500M互联网专线含税价18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或最高限价分项含税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段一:视频监控设备(110台)、摄像机安装(110站)、13处立杆点位土建、外电施工,并提供110处站点3年综合运维服务;标段二:平台软件、平台硬件、算法服务;标段三:采购110条10M互联网专线、1条500M互联网专线。
2.2标段一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
标段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段一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3标段二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软件平台开发及部署工作。
标段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段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标段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至少具备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采购、安装等)。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其他有效甲方证明文件为准;(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若为框架合同:①若非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②若为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清单或完整的订单界面截图(加盖甲方印章)、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同一个框架协议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
3.1.4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5人员要求:
1)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1名具备电工证人员、1名登高证人员。
5)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提供资质证书(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身份证、2024年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若非参选人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委托协议等)。
3.1.6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必须为本次比选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参选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二: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至少具备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开发、算法服务等)。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其他有效甲方证明文件为准;(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若为框架合同:①若非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②若为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清单或完整的订单界面截图(加盖甲方印章)、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同一个框架协议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
3.1.4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算法一体器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必须为本次比选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参选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三: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至少具备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传输专线采购等)。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其他有效甲方证明文件为准;(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若为框架合同:①若非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②若为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清单或完整的订单界面截图(加盖甲方印章)、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同一个框架协议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
3.1.4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线下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
(1)标书款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项目收取)
(2)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19136
转账事由:标书款-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樊静宜
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比选文件,并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附件《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无须扫描件)发送至公告中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8时30分。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3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4)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4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如有):若应答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应答保证金,则应在6.1条款载明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栋(樊静宜19822681247),同时将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公告中报名邮箱。
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栋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报名联系人:樊静宜、云雨林
联系电话:19822681247、16628705352(报名电话)
电子邮件:18750783089@163.com、y16628705352@163.com(报名邮箱)
项目负责人:樊静宜、胡静、张周燕、舒荔吟、云雨林、郝梦婷、李茜
联系电话:19822681247(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8750783089@163.com(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邮箱)
异议接收邮箱:18750783089@163.com
附件:报名信息表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