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无
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
1.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pdf1.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pdf
2.关于申请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pdf2.关于申请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pdf
3.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3.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江苏省高邮市水利局
关于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证明的函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
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以及该工程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收悉。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
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经你单位组织自主验收,经审核,验
收报备材料符合《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
法》(苏水规[2018]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
等规定要求,且已在网站(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
?id=131573)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高邮市水利局
三
年月
202
关于申请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
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函
高邮市水利局:
我公司建设的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位于江
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工业集中区,北侧为河流,西侧为河流,东侧
为河流,南侧为聚贤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4411.01”,北纬
32°46'27.22",北纬32°68'49.28”,属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生产厂房-(1F)、生产厂房二(1F)和生产楼(4F),道路及
配套设施,综合绿化。项目占地面积1.25hm2,总建筑面积8841.20m²,建
筑物区占地面积0.81hm²,道路广场占地面积0.34hm,绿化区占地面积
0.10hm。临时堆土区占地面积为0.03hm²(红线内道路广场区域),项目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72.28万
元。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全部工程完工,总工期9个
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
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
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
知》(苏水规[2018]4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
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公司组织召
开了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
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
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我公司已将验收材料进行了公示,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
8月17日在网站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1?id=131573公
开相关验收材料。现将验收材料报予贵局,请予审核。
我公司承诺: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我公司承担。
联系人:汤满定,电话:13773306188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造有
制
机
有限公同(盖章)
扬州利群机
2022年22日
8310840006835
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
生产建设单位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 |
验收通过日期和地点 | 2022年7月21日,高邮市汤庄镇工业集中区 |
公示网站、网址及起止时间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yanshou100.com/itemdetail.html?id=131573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17日 |
报备材料及其编制单位 |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上材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可靠,所有签字、印章均真实有效,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情况,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造有行生产建设202年7月26日331084000683 |
生产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汤满定1377330618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
项目编号:邮行审投资备(2020)491号
建设地点:江苏省场州市高邮市汤庄镇
Z
T
验收单位:扬利凯成制造有限公司
皖0二10840006323
2022年7月21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 | 行业类别 | 加工制造类项目 |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44号,2022年7月15日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44号,2022年7月15日 | 高邮市水利局,邮水许字[2022]第044号,2022年7月15日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扬州市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市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市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扬州美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扬州美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扬州美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编制单位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土保持条
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
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项目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21日在高邮市汤庄镇扬州利凯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扬州市亚华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监理单位扬州美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高
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单位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
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
单附后)。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
并查阅相关资料,经质询、审查和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
制造项目”位于高邮市汤庄镇工业集中区,北侧为河流,西侧为河
流,东侧为河流,南侧为聚贤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44′11.01″北纬32°46′27.22″,属新建建设类工程。项目占地面积
1.25hm2,总建筑面积8841.20m2,建筑物区占地面积0.81hm2,道路
广场占地面积0.34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0hm2。临时堆土区占地面
积为0.03hm2(红线内道路广场区域),绿地率7.87%,容积率
-2-
1.29;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万元,水土保持总
投资72.2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幢厂房(1F)、一幢局部三层
的厂房、一幢仓库(1F),道路及配套设施,综合绿化;本项目土石
方挖填总量0.36万m3,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全部工
程完工,实际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2年7月15日,高邮市水利局以《关于准予年产4000套风电齿
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邮水许
字[2022]第044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同意项目水
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5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
量0.36万m3,其中挖方量为0.18万m3(其中0.03万m3项目区基坑开挖优
化改良后的土方,作为项目后期绿化覆土。0.15万m3一般土方用于基
坑回填、管道工程),填方量为0.18万m3,无借方,无余方。本项目挖
填平衡,不自设取土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一级标准,其中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
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7.87%。
本项目无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变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纳入主体工程施工之中,与主体工程
同时进行。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要求,征占地面积小于5hm2
且挖填土石方量小于5万m3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故本报告不涉及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3-
(五)主要结论
在本工程建设期间,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实施后
起到了积极的水土流失防治作用;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也随主体工程
同步实施,有效防治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责
任范围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工程所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部分优
良,总体合格,运行情况良好;工程实施进度符合合同预期目标,水
土保持投资落实到位,投资达到设计概算要求,资料完善齐备;工程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治理,项目区
的生态环境较工程施工期有所改善,总体上发挥了保持水土、改善生
态环境的作用。
综上所述,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建设符合
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工程
质量总体合格,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可以申请进行验收。
工程管理及运行管护建议:为了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地发挥水土保
持功能,建议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管护。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以来,项目属于已完工补报项目,但建设单位比较重视
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按照水土保持各项制度开展工作,实际完成各项
措施如下:建筑物区:临时苫盖0.81hm2;
道路广场区:雨水管网465m,洗车平台1座,临时排水沟
510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苫盖0.34hm2;
绿化区:土地整治0.10hm2,景观绿化0.10hm2,临时苫盖
0.10hm2;
临时堆土区:临时苫盖300m2,临时排水沟105m。
-4-
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72.7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
的标准80%收取,缴纳10048.80元。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
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
治理度98.40%,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7.22%,林草植被
恢复率99.00%,林草覆盖率8.52%。建成至今,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
行正常。
验收组一致认为: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制造项目在
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
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
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落实了
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
程水土保持各项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经水土保持方案符合,项目水土
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确定的目标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符合验收条
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项目区后续的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目前已落
实了管护人员,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制,对工程措施进行日常维护,以
保持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发挥长期、稳定、有效的水土保持功能,确保
水土保持设施持续有效运转,发挥效益。
-5-
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分工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备注 | 签字备注 |
长组 | 汤满定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2建设单位 | 2建设单位 |
王亚男 | 扬州市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M施工单位 | M施工单位 | |
姜华 | 扬州美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单位 | 监理单位 | |
成员 | 孙勇 | 高邮市水利局 | 高级工程师 | 省级专家库专家 | |
曹群 |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主体设计单位 | 主体设计单位 | |
刘冬 | 高邮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写单位 | ||
陈威 | 江苏景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陈盛验收资料编制单位 | 陈盛验收资料编制单位 |
6
附件一:水土保持批复
高邮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邮水许字[2022]第044号
关于准予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
械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对“年产4000套风电齿轮箱配套件机械
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行政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
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汤庄镇工业集中区,北侧、西侧、东
侧均为河流,南侧为聚贤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
4411.01",北纬32°4627.2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新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25hm,新建内容为1幢厂房(1F)
1幢局部三层的厂房、一幢仓库(1F),道路及配套设施,综
合绿化。容积率1.29,建筑系数64.66%,绿地率7.87、工程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万元。水土保持方
案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如下。
-7-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总用地面
积1.25hm²,均为永久占地,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
绿化区和临时堆土区。
二、挖填土(石)方量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0.3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
0.18万立方米,填方量0.1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
三、分区防治措施
1、建筑物区(占地面积0.81hm²)
密自网临时苦盖0.81hm²。
2、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0.34hm²)
雨排管网465m;洗车平台1座,临时排水沟510m,临
时沉沙池1座,密目网苦盖0.34hm²。
3、绿化区(占地面积0.10hm²)
土地整治0.10hm²;景观绿化0.10hm;密目网苦盖
0.10hm²。
4、临时堆土区(占用红线内道路广场区域面积0.03hm²)
密目网临时店盖300m2,临时排水沟105m。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同意水保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措施总体
布局、各分区防治措施。参照水土保持防治标准同意本工程
防治目标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具体为:水土流失治理
度98%,土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
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7.87%。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中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6.98万元,其中工程措
-8-
施23.41万元,植物措施18.00万元,临时措施10.64万元,
独立费用3.00万元,基本预备费0.6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
费10048.8元,原补偿费12561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舒困政策措
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要求,按现行标
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纳补偿费10048.8元。
(缴纳地点: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
六、管理
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
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
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我局备案。
七、验收
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
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其他
项目建设如涉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审批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市水
高高
二
2行政审批专用章
抄送:农水科、科技和水保中心
-9-
附件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凭证
电子缴款凭证
2022年07月22日
打印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 91321084564324983Q | 91321084564324983Q | 91321084564324983Q | 税务征收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汤庄税务分局 |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汤庄税务分局 |
纳税人全称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扬州利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3210841701201000029436 | 3210841701201000029436 |
系统税票号 | 税(费)种 | 预算科目 | 税款种类 | 实缴金额 | 所属时期 | 缴款日期 |
332106220700224490 |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正税 | 10048.8 | 2022-07-21-2022-07-21 | 2022-07-21 |
金额合计 | 壹万零肆拾捌圆捌角整 | 壹万零肆拾捌圆捌角整 | 壹万零肆拾捌圆捌角整 | ¥10048.8 | ¥10048.8 | ¥10048.8 |
税务机关(电子章)总国电子缴款专用章 | 税务机关(电子章)总国电子缴款专用章 | 税务机关(电子章)总国电子缴款专用章 | 税务机关(电子章)总国电子缴款专用章 | 本缴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可有效。 | 本缴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可有效。 | 本缴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可有效。 |
-10-
附件三:验收现场照片
11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