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庚024-826565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2024年外委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2024年外委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2024年外委监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2024年锦西石化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应急监测、生活水监测、非移动道路机械、在线分析仪比对监测等。
2.2服务地点:葫芦岛市。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锦西石化公司《附件1.2024年锦西石化外委监测计划—1120(审核版)》的要求。
2.5招标范围:负责锦西石化2024年废水、废气、环境空气等污染物监测。(1)含废水、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空气、VOCS监测等;(2)进行煤质低位发热量、元素碳含量的监测;(3)根据锦西石化要求进行的应急监测;(4)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5)生活水检测;(6)在线分析仪比对监测40套。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内附表中监测项目1200项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证书附表原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份炼化装置或热电装置或固废焚烧装置环境检测工作业绩证明,每份业绩合同额不能低于30万元。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检测内容的关键页。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7人员要求:投标人委派8人及以上,负责招标人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等采样监测工作,且具有炼化装置或热电装置或固废焚烧装置采样经验,有高处采样经验。为保证采样连续性及保密性,在合同履行期间,采样人员不得随意调换,采样人员要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8名委派人员的2022年社保证明材料。
3.8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两台及以上的气相色谱仪,需提供气相色谱仪采购发票原件和检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9投标人应对以下7项技术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应技术要求需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的承诺说明不能在规定期内兑现,将被视为投标人违约,解除合同,并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做出失信处理。
3.9.1应急响应时间,采样人员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出具监测数据(分析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项目除外),并在3日内出具纸质版CMA检测报告。
3.9.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在锦西石化公司附近设立应急采样及监测物资库房或办事处,以满足环保部门、集团、板块公司的应急监测要求。投标人中标后,30天内必须配备。采样物资如下:
(1)、应急防护设备
(1.1)一氧化碳现场测定仪;
(1.2)各类防毒面具;
(1.3)醒目安全帽、带明显标志的安全背心、救生衣、防护安全带、呼吸器等。
(2)、土壤与固体废物:
采样器具:铁锹、木铲、竹刀、搪瓷托盘,螺旋取土钻。
样品保存容器:自封袋、直型广口棕色玻璃瓶250ml、VOA瓶(挥发性有机物采样瓶),棕色,带聚四氟乙烯瓶盖,40ml。
其他:布袋、标签纸、保温箱、冰袋、牛皮纸、电子天平。
3.9.3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月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并且对异常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问题清单,给招标人提供合理化整改建议。
3.9.4投标人采样人员联系电话要24小时人工值机。
3.9.5若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新标准或规范执行后,其内容严于本合同要求,需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执行。
3.9.6投标人要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监测需求,不得借故推脱。
3.9.7投标人需配备轻型栏板货车一辆,其余检测人员每人需配备自行车一辆,以便入厂开展检测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23152023年1128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编:125001
邮编:110031
联系人:张宁
联系人:李明庚、范涵冰
电话:0429-2179466
电话:024-82656529
电子邮件:
zhangning-jx@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sy826565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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