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社保自助结算系统开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社保自助结算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银医通项目的建设,使患者能够使用自助设备终端,进行社保自助注册为就诊卡、自助对就诊卡进行现金充值、自助挂号和自助预约挂号、自费结算、社保自助结算、自助打印化验单等功能(预算金额:40万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该项目经过两次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为壹家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文件均经采购人确认,公告期间也未收到任何投标人的质疑,招标公告时间、程序符合法规规定。据采购人了解,本项目所采购软件开发专业及专用性很强,目前市场上仅有一家供应商能达到要求,采购的银医通项目的建设具有相关延续性,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供货商

单一来源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元)

供货商地址

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

¥40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2层2005室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项目为年度保养维护升级,采购的维修保养服务具有相关延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条件“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投标文件符合用户单位的采购需求,价格合理,售后服务能力较好,项目维保期限增加到建设合格后24个月,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七、专家名单

邹建华:自治区工商局高级工程师

董新智:新疆建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朱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高级工程师

汤全: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高级工程师

甲方代表专家:柴伟

八、公示期限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8年01月25日起至2018年01月31日止。任何供货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

电话:0991-4833033转8014 传真:0991-481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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