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执勤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梅0513-85991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执勤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执勤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采购总预算约40万元/年,最终按实结算;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1;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③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非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磋商,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1室(百度导航到汽车东站3号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1室(百度导航到汽车东站3号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海云路1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52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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