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西北区域运输业务框架协议(井间搬迁服务)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井间搬迁服务
井间搬迁运输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b-zjd-2024-0042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马国辉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1
公告正文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 年西北区域运输业务框架协议(井间搬迁服务)招标第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JD-2024-004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西北区域运输业务框架协议(井间搬迁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 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授权塔里木分公司牵头组织所属单位西 北区域运输业务框架协议招标。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所属单位2024 年西北区域井间搬迁服务。 服务地点: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区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一年时间。一年 合同有效期结束前,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 同续签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北区域井间搬迁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北区域井间搬迁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道路运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 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 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而参与招标活动,给自身 所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需包含投标项目内容,具 有相关行政许可、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取得运输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的业务在许可范围内。 (4)具有相关的国内(外)良好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同类业务的施工业绩证明。
(5)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3 人以上),提供运输人员相关证书(司机驾驶证、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行驶证、特种车辆 道路运输证、车辆年审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按时足额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配备和发放 齐全,并有相关记录。 (6)安全生产费:提供2023 年产值及安全生产费用(含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HSE培训 取证支出、应急物资配备支出、检验设备定期安全评价检验支出)支出明细。需提供2023 年产值及安全费用支出,支出不低于年产值的1%。 (7)管理体系认证: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中石化集团公司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安全环保能力: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所属各单位停用交易资格;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等违法行为。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不参与投标,若提供相应项目服务应参照中标价格执 行。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 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5.投入服务区域的自有车辆,以车辆登记证书为准,具有满足运输项目需要的技术、装备及 能力(井间搬迁运输提供自有车辆板车30台以上车辆服务(30吨及以上,重低板不低于10 辆),吊车6台(其中老井装车80吨及以上吊车1台,50吨及以上吊车1台、新井装卸车80 吨及以上吊车2台,50吨及以上吊车2台)。 6.提供车辆加装GPS系统或北斗系统的图片或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1日09时30分到2024年06月06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整套 500 元,售 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账号信息,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 司塔里木分公司;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收款 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2.购标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打款证明(打款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参 加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 标方将所要求的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后,并 按照要求将购标款项转账至指定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4.购买成功后, 潜在投标人直接从提供的邮箱或钉钉中获取由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 发出的招 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由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开具。5.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5日 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投标标段,并将投标文件回执(PDF签字 盖章)、发售登记表(WORD 电子版)、主数据单位申请表(WORD 电子版,仅限新单位填报) 发至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附件2、附件3投标文 件回执(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注意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发 送,否则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人确保回执标段与开标当天参与标段一致,若不一致,不予 承认该标段投标资格。6.投标说明:1.请投标人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标书,不接受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 为否决项,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如使用总公 司相关资质的需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需重新 再次购买,投标保证金也不需再次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 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生产协调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与圣果路交汇处的福润德大厦1 号楼c栋12层 29-32号 联系人:马国辉 电 话:0996-4931996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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