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大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EAQ)采购国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65-204010100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岩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昊为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3
公告正文

1.1 项目概况:本招标产品用于招标人在生产双氧水中利用2-乙基蒽醌为溶

质配成工作液,是蒽醌法生产双氧水的主要原料。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1. 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编号:2465-204010100030

2.2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大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EAQ)采购项目

2.3 项目实施地点:

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1号,300455

2.4 招标货物列表: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2-乙基蒽醌(EAQ)采购,详见第八章第1条“供货范围

30

202081日始,每月按招标人要求送货

天津大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料仓库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6)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须是生产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型企业且处在连续生产经营状态,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1)、“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2)和“证书”( 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5)。(如投标人加盖的投标人公章为复印件,则文件无效)。

(7)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如无排污许可证则需提供“危废物资处理的有效合同”和“协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或环评报告验收批复或环境评价影响登记表”;(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8)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乙基蒽醌产品执行标准(企标、行标或国标),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现执行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备案信息截图;并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本次招标同型号的2-乙基蒽醌产品的知名第三方质检机构(英斯贝克或SGS)或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要求时间为2019年6月以后(含2019年6月)出具的检验报告];(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9)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对近期生产的同型号的2-乙基蒽醌产品的分析质检单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说复印件,分析质检单出具时间应为2019年至今(含2019年)

(10)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

(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19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以上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1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5)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三年内无法律纠纷、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记录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6)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8)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7)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 6月19日起至2020年 6月 28日的期间内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时及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下列地址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可通过现金、网银、电汇交款。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302室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和时间):2020年 7月 13日上午9:30时。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3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刊登。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大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1号,300455

联系人:

陈岩女士 邢子龙先生

电话:

+86-22- 25394986 66611976

电邮: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招标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

联系人:

吕昊为先生 李卉婷女士

电话:

+86-22-59180855 ;+86-22-59180895

电邮:

[email protected]; lihuiting@bohaichemical.com

7. 汇款方式:

招标机构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户名: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名称: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人民币):

9902 0010 8650 4097

投标保证金形式:

形式要求:电汇,不得用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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