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风就业大厦外墙安全整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23a3bhc0154
预算金额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安萍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彦骙15902745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东风就业大厦外墙安全整改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23A3BHC0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就业大厦外墙安全整改项目,项目业主为东诚惠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诚惠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风就业大厦。
建设规模:东风就业大厦外墙安全整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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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东风就业大厦外墙安全整改项目施工。具体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补充通知(如有)、技术任务书、技术协议等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5日。
合同估算价:1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
3.1.1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对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含“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评审现场查验无效的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期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1.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电子证照(带二维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须提供以上人员(含项目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缴纳网上查询截图。
(3)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需提供企业及人员查询截图。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CA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在2024年1月16日22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buy.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具体操作参见“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09时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 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63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楼第五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8.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证书。
9.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9.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诚惠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    话:0719-8227102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116号W76幢
联 系 人:张安萍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5902745933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63号
电子邮件:wyk@dfmbidding.com
联 系 人:王彦骙
11.异议受理
11.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王彦骙
电    话:15902745933
电子邮件:wyk@dfmbidding.com
11.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1.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1.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2.监管机构
监督单位:东诚惠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亚林
电    话:13971913002
电子邮件:/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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