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承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进行(二次)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二次);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20万元;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五)该二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可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应为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运维管理
1.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栏目管理等日常运维。
2.负责网站技术支持及适老化插件运维等。
(二)“惠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运维推广
1.负责“惠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内容制作、编辑、发布等日常运维。
2.负责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事项功能开发。
(三)宣传推广服务
1.专题策划,结合惠州市场监管工作,推出至少10期新媒体产品策划,包括图解、H5、微视频、微访谈等。
2.新闻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资源提高“惠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
3.协助完成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宣传稿件及其他综合文稿的拟制工作,包括由服务供应商的工作团队进行采编原创的深度宣传报道。每月至少拟制8篇政务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
(四)其他需求
1.协助完成政务公开考核、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有关工作,并获得良好以上。
2.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服务团队来开展此项目,团队要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且指定1名编辑专门负责协调开展服务工作。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下午5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投标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监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杨志勇    电话:0752-2895761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2831293
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二次)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xls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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