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广东省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282F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广东省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2(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漏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漏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3(VOC在线监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VOC在线监测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包4(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50,000.00 -
4-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5(无人机及大气环境监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5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无人机及大气环境监测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6(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电化学传感器法)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
6-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6-3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4,包5,包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包2,包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不适宜除外,详见用户需求书“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配置清单”)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VOC在线监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不适宜除外,详见用户需求书“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配置清单”)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4(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4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6(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6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漏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VOC在线监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PID和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无人机及大气环境监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0(邮箱:luansh@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电  话:020-83186830(邮箱:luansh@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2023-2024年广东省VOC监测及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3101601).zip
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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