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15-89803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亭湖区长亭路(小新河路-建军路)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湖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亭湖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亭湖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3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一标段编号: B3209020001000094001001;二标段编号:B3209020001000094001002 ;三标段编号:B3209020001000094001003。
2.3.2招标内容:
一标段:亭湖区长亭路(小新河路-建军路)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亭湖区城市建成区小区、排水户及企事业单位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标段:亭湖区建成区新丰河、小新河等河道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在后续标段中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及施工报批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或专家评审合格;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且确保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及图审)。
2.5 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天将设计成果全部提交给招标人。
2.6 招标内容:
亭湖区长亭路(小新河路-建军路)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对长亭路(小新河路-建军路)道路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含物探)、测绘、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如下: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基坑、交通、排水、路灯、绿化、海绵城市、城市家具等相关专业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中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项或3.1.2或3.1.3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含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业绩要求:/。
3.5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7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yanche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ggzy.yanche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8分
投标报价:10分
资信业绩部分:2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1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2.2.3(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2分)
设计团队实力(12分)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级和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的得3分;
2、项目组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
(1)配备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级和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配备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级和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配备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人员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级和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并且与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且各专业负责人为1名。各个专业注册师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企业奖项(10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获省级一等奖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获省级二等奖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类似工程是指:市政类设计项目、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以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奖项不可重复计分)。
2.2.3(2)
扩初设计方案评分标准(68分)
1、对项目的定位、设想、理念、构思(6分)
1、设计理念的先进性、主导构思新颖性、全面性;
2、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2、项目背景及现状分析(15分)
1、项目背景分析是否全面、准确,符合招标人要求;
2、对项目区现状情况的掌握是否全面、充分,分析是否准确、透彻。
3、扩初设计及初步设计优化(27分)
提供本项目所有专业扩初设计图纸
1、扩初设计文件应完整、全面,需包含重要的节点、大样等内容;
2、图纸文件内设计说明、平纵图纸等是否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3、关键节点和重点部位设计;
4、初步设计优化建议;
5、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经济性可行性建议(10分)
1、提供项目的投资修正概算及其编制说明,概算内容全面、准确,能反应项目造价情况;
2、根据项目特点,针对相关重、难点及节点提出经济性优化建议。
5、设计进度计划及设计质量的保证措施(4分)
1、设计进度措施完整明确性、执行性、是否详细具体,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周期;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明确性、执行性、是否详细具体;
3、设计的质量、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6、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4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
7、对本项目后期服务承诺(2分)
所有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现场服务、驻场人员配备等)是否具体。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2.3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偏差率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2.2.3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钱江财富广场A座3A层
邮   编:224000                                
联系人:陈先生、杨先生                    
电   话:0515-89803566、15851089096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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