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山县2024年重点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401.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1.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规定采购需求中任务区域划分及时间要求: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管护全县680146.39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该项目总投资4018000元,按乡镇为基本单位划分为三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为北冶乡、古月镇、营里乡、天桂山景区,管护面积为209344.76亩;第二标段为合河口乡、前大地林场、上观音堂乡、孟家庄镇,管护面积为 287183.78亩;第三标段为蛟潭庄镇、下槐镇、下口镇、小觉镇、杨家桥乡、宅北乡,管护面积为183617.85亩。
更正为: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管护全县680146.39亩重点生态公益林。该项目总投资4018000元,按乡镇为基本单位,划分为三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为北冶乡、古月镇、营里乡、天桂山景区,管护面积为209344.76亩;二标段:合河口乡、前大地林场、蛟潭庄镇、孟家庄镇、宅北乡,管护面积为 274313.68亩;三标段:上观音堂乡、下槐镇、下口镇、小觉镇、杨家桥乡,管护面积为196487.95亩。
(二)原规定采购需求中项目服务技术需求:
1.管护公司应在人力、财力、设备、车辆上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实力,能够满足生态管护需要。每个标段要求配备内勤人员最少1人,巡护车辆最少1辆,巡护无人机最少1架。
更正为:管护公司应在人力、财力、设备、车辆上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实力,能够满足生态管护需要。各标段要分别建立集中驻地,配备相应人员设备,能满足本标段全部护林员日常工作和食宿,驻地建设条件参照县森林防火中队模式。其中:一标段驻地北冶乡,内勤人员1名,巡护运兵车1辆,工具皮卡车1辆,巡护无人机1架,斯蒂尔BR600背负式风力灭火机5台,斯蒂尔251油锯3台,铁锨10把,2号灭火工具10把;二标段驻地蛟潭庄镇,内勤人员1名,巡护运兵车2辆,工具皮卡车1辆,巡护无人机1架,高压水泵XBG-7/23型1台、水带2000米,斯蒂尔BR600背负式风力灭火机7台,斯蒂尔251油锯5台,铁锨15把,2号灭火工具15把;三标段驻地小觉镇,内勤人员1名,巡护运兵车1辆,工具皮卡车1辆,巡护无人机1架,斯蒂尔BR600背负式风力灭火机5台,斯蒂尔251油锯3台,铁锨10把,2号灭火工具10把。
中标后10日内,将内勤人员、各项设备全部准备完毕。
2.护林员管理
(1)选聘护林员:中标人中标后应就近公开选聘护林员,执行半军事化管理,队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做不学历要求)、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设备配置不低于县森林消防中队水平,中标人要为护林员统一配备服装、巡护工具和通信设备。
更正为:中标人中标后应就近公开选聘护林员,执行半军事化管理,队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具有野外扑灭火基本能力。中标人要为护林员统一配备服装、巡护工具和通信设备,配置不低于县森林消防中队水平。中标后15日内完成队伍的组建和岗前培训。
(2)日常管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护林员持证上岗、明白管护职责、清楚管护区域。原则上人均管护面积3000到5000亩,一标段管护人数不低于10人,二标段管护人数不低于15人,三标段管护人数不低于10人。
更正为:中标人应设立护林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选聘的护林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标段人数不低于10人,二标段人数不低于15人,三标段人数不低于10人。采购人按照要求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月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罚10%履约保证金,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约。
(3)日常巡护:要求护林员常驻任务区域,防火期内每2日巡护一次,重点护火期内坚持每天巡护,并做好管护记录。
更正为:中标人所选聘的护林员按要求常驻集中驻地,防火期内每2日巡护一次;重点护火期内坚持每天巡护,并做好管护记录,同时接受采购人的统一调度指挥。
(三)更正后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澄清后文件,以澄清后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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